走過27年立法過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于5月1日開始實施,讓人歡喜讓人憂。喜的是,該法最終確立的“自愿性治療”原則得到社會普遍認同,消除了公民“被精神病”的隱憂。憂的是,該法的實施本該是精神障礙患者的福音,卻淹沒在了如何避免公民“被精神病”的雜音之中。不夸張地說,這部法律不僅需要擔負維護精神衛生的醫學重任,也要面對“被精神病防治”這一更為棘手的社會難題。
之所以歷時27年才走出迷宮,醫學難題其實并不是障礙所在,恰恰是社會難題難以破解。環球時報經常說道,當下諸多難題難在我們需要面對一個復雜的中國。僅就精神衛生問題而言,精神病復雜在于中國式的“亞型”眾多,譬如“精神病”、“被精神病”、“假精神病”、“被正常人”等等。
還記得當年的藥家鑫案嗎?有專家一句激情殺人的評斷遭來公眾毒舌。其實公眾擔心的是殺人者以“假精神病”為名逃脫罪責。同樣,“被精神病”和“被正常人”也時常發作。2011年,草案公布之初,發生了轟動全國的邱潤武上訪被送精神病院事件。撫州政法官員解釋為是“政府對他的關心”。邱潤武女友則本能反問:那些大街上不穿衣服的瘋子你們怎么不關心?換句話說,有不少上訪戶因為地方部門過度關心“被精神病”;而更多人因為地方部門不關心不得不“被正常人”。
有北大教授曾經坦言老上訪戶99%有精神病,也有中國疾控中心負責人說中國至少有一億人以上患有精神病。如果這兩個數字可算權威的話,“被精神病”和“被正常人”的得病率可謂高得驚人。并且,老上訪戶的“被精神病”相比一億精神病人的確還算少數,我們不能因為浮云遮望眼,讓“被精神病”的爭議淹沒了“被正常人”的討論。眾所周知,精神病住院醫治費用昂貴,如無醫保或財政援助,一般家庭難以負擔。公眾首先應當關注的是,此次出臺的法律能否讓每一個精神障礙患者得到正常醫治,莫再“被正常人”。
另外,復雜的癥候,并不意味復雜的病根。“被精神病”也好,“被正常人”也罷,其病根往往不是權力濫用,就是權力的缺位。法律的功用正是在于把權力關進籠子。雖然此次法律最大的進步之一是刪除了“非自愿住院”,但我們還需關注由誰決定、如何決定以及由誰執行、如何執行。精神衛生法也是權力衛生法。讓醫學回歸科學,讓權力回歸本位,讓該受治療的受到治療,讓不該進去的做回正常人。
精神衛生法也是權力衛生法。讓醫學回歸科學,讓權力回歸本位,讓該受治療的受到治療,讓不該進去的做回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