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請求被駁回
湖南省勞教委撤銷勞教唐慧決定,依據(jù)的是《行政復議法》相關條文,也就是說,永州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違法,既然違法就應該做出行政賠償。
——唐慧的律師徐利平、斯偉江
撤銷決定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第5項:“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摹保@個“不當”不是違法,是在合法范圍內(nèi)的不當。
——被告代理律師肖志雄
新京報訊 (記者涂重航)昨日,“上訪媽媽”唐慧狀告湖南永州市勞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開庭。法院經(jīng)過一上午的審理,于當天下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shù)恼埱蟆?/p>
被告法人未出庭應訴
當日上午的審理從9時30分持續(xù)到下午1時休庭。下午4時繼續(xù)開庭審理。
原告唐慧的代理律師為浙江五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利平、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他們免費為唐慧代理此案。
被告永州市勞教委法人、主任蔣建湘未到庭應訴。被告代理人稱,永州前晚發(fā)生一起兩人死亡交通事故,蔣建湘作為永州副市長、公安局長應市委、市政府指示,需到現(xiàn)場處置,特此遞交請假條。被告的兩名委托代理人分別是湖南21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志雄、永州市勞教委工作人員羅功軍。
據(jù)斯偉江律師說,下午開庭后,突然進來兩名女法警坐在原告唐慧的身邊,另外有五六名法警站在原告席后面。斯偉江說,他看到法警來到原告席,就感覺到唐慧會敗訴了。出現(xiàn)這么多法警到原告席,估計法院怕等下宣判時,原告有失控行為。過了5分鐘,審判長秦慧帶領主審法官蔣躍兵、審判員入座,直接宣讀了判決。
法院認定勞教委勞教決定不違法
經(jīng)過合議庭評議、評審委員會、討論,永州市中院認為,永州市勞教委根據(jù)唐慧的違法事實,對唐慧決定勞教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只是在行政處理的具體方式上存在是否合理的問題。湖南省勞教委撤銷永州市勞教委的勞教決定,并不是因為永州市勞教委違法行使職權,而是認為對原告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
此外,永州市中院認為,永州市勞教委作出不予賠償?shù)臎Q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程序合法,應依法予以支持。駁回原告唐慧要求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委員會行政賠償?shù)馁r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對此判決,唐慧當庭表示上訴。
宣判后唐慧蹲地哭10分鐘
下午4時40分,唐慧走出法庭被記者堵著采訪。唐慧說,開庭前她曾寄托勝訴的希望,這次希望再次破滅,讓她很失望。講完此話,她蹲在地上哭起來。哭了10分鐘后,唐慧蹲在法庭門前,不再說話。
■ 背景
唐慧,湖南永州人,“永州11歲幼女被迫賣淫案”中受害者11歲的樂樂的母親。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處以“勞動教養(yǎng)1年6個月”。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2012年11月3日,唐慧向永州市勞教委提出行政賠償申請。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勞教委認為唐慧的請求不符合國家賠償范圍,不予賠償。
2013年1月23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書面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 庭審焦點
1 唐慧上訪構成被勞教的理由嗎?
原告律師斯偉江認為,唐慧作為“遭輪奸并被逼賣淫的一個11歲小女孩”的母親,通過上訪要求追究一些違法分子的法律責任,依法維權,天經(jīng)地義。國家本身就有信訪條例,唐慧在上訪過程中,即使有攔車、發(fā)傳單等行為,也完全合法。
但永州市勞教委則指出,有充分的事實依據(jù)證明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繼續(xù)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jù)此才對唐慧實施勞教,對唐慧這一勞教決定完全是合法的。
唐慧一方要求永州市勞教委拿出唐慧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證據(jù),遭其律師拒絕。律師認為這次庭審的焦點是唐慧到底該不該獲得國家賠償,而非對唐慧的勞教是否合理,算作另案,因此不會在這次庭審中拿出上述材料。據(jù)新華社
2 永州市勞教委勞教唐慧合法嗎?
唐慧的律師徐利平、斯偉江認為,永州市勞教委勞教唐慧的決定被湖南省勞教委撤銷,撤銷依據(jù)的法條是《行政復議法》相關條文,也就是說,永州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違法。既然違法就應該做出行政賠償。
另外,斯偉江認為,永州市勞教委此前說,本案涉及的勞教決定書,本身不違法,是基于“人文關懷”,這是一種沒有法律依據(jù)的說法。
對于原告的辯論,被告代理律師肖志雄在法庭辯論期間,多次提及,唐慧和其家人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廳滯留15天,晚上睡在立案大廳,嚴重擾亂永州中院正常辦公秩序。唐慧和其婆婆曾到湖南人代會駐地攔車喊冤,并散發(fā)傳單,并在湖南人大門口舉著牌子跪地、靜坐,這些行為已觸犯法律。
肖志雄說,原告律師稱湖南省勞教委撤銷勞教唐慧決定,是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第5項:“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摹保@個“不當”不是違法,是在合法范圍內(nèi)的不當。而且行政訴訟法的違法行為里面,也沒有包括“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
肖志雄說,既然沒有違法,就不符合國家行政賠償?shù)那疤釛l件,法庭不應支持。
新京報記者 涂重航
3 該給唐慧經(jīng)濟補償嗎?
原告律師表示,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不合法,即使按被告說的合法,也存在“不當”。近年國內(nèi)一些地方曾有多起以“不當”為由撤銷的勞教決定,那些被“不當勞教”的人獲得了賠償。在這一點上,“永州市勞教委也應該學習”。
對此被告一方認為,只有違法才應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因此,原告的賠償請求不屬于國家賠償范圍,永州市勞教委沒有義務對原告予以國家賠償,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賠償請求。據(jù)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