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目特邀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多位權威領導和專家作為特約顧問。在我國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您有什么問題,可以隨時聯系我們。郵箱:chengshihua@ciudsrc.com,電話:010-58934621
傾聽城市心聲 洞察時代走向 當好市長顧問
本期顧問:于建嶸
身份: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教授、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
著作:《岳村政治:轉型期中國鄉村政治結構的變遷》、《中國工人階級狀況:安源實錄》和《中國當代農民的維權抗爭:湖南衡陽考察記》等。
提問1 在我國已經城市化的很多區域內,農民上樓了,戶口也從農業變為城鎮戶口了,但職業、行為和心理等很多方面沒有變化。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覺得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您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于建嶸:當前我國的新型城鎮化中,農民市民化并非是一個自然轉化的過程,主要是一種政府推動下“被市民化”的過程,所以導致了很多已經存在或者可能會發生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農民的經濟利益被侵犯,二是農民的政治身份被遺忘,三是農村的傳統社會結構被破壞。
農民的經濟利益被侵犯主要體現為兩點:第一,農民在轉為市民過程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被低價征用,高價售出,也就是說這一過程中不僅農地征地補償費過低導致農民利益受損,而且農民還失去了土地這唯一的生存保障,而政府提供的農村社會保障滯后、不適應市場經濟的就業環境等原因又導致農民在物質層面的發展缺少可持續性;第二,各地政府推動城鎮化主要是出于政績工程和自身利益考慮,不僅標準沒有統一,政策透明度也有待提高,有的地方補償不到位,承諾不落實,或者是落實情況不能令農民滿意也是導致官民矛盾激化的一個原因。
農民的政治身份被遺忘。農民失地以后進入城市,實質上并沒有變成真正的市民,與老市民相比,其在社會權利上依然是“二元”的。主要體現為失地農民并未取得與市民同等的公民權,由于自身能力和素質等弱勢,在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缺少必要的知情權和話語權,利益表達渠道不暢。大部分失地農民還僅僅停留在為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而抗爭這一層面,盡管在最關鍵的政治身份和政治權利表達上,遠遠沒有享受到與市民的同等待遇,但絕大部分農民主觀上在爭取自身政治權利方面表現消極,對本應享有的政治權利表現冷漠。
農村的傳統社會結構被破壞。在農民市民化后,傳統封閉的以農業生產為主的熟人社會被現代開放的以工商業為主的陌生人社會所取代,新市民群體會面臨心理上一系列的挑戰。如會出現日常生活成本的增加、鄰里交往的阻隔、社會網絡的中斷、社區認同的喪失、不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環境等一系列新問題。生活環境變得越來越漂亮了,但農民心理上可能越來越失落,這種變化不是短時間內能夠修復的。
提問2 從農民到新市民的角色轉換中該注意哪些問題?
于建嶸:農民市民化是國家為改善二元城鄉結構的背景下由政府推動的,新市民的角色再造雖然也包含農民對城市生活的向往和對融入城市社會的愿望,但更多的是表達了政府的單方意愿。農民市民化有以下三個方面需要關注。
一是政府應該積極為農民市民化提供與城市市民相同的政策資源和社會權利,在城市化的過程中,也要與地方工業化發展協調,通過依靠地方優勢積極發展新相關產業,推動農民就業,實現農民由“務農身份”向“務工身份”的實質性轉變。
二是社會公眾也要反思。要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接納新市民的環境,老市民應摒棄“集體自私”,主動與新市民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幫助他們更好地完成社會角色的轉換。
三是對于農民自身來說也要做好各種心理準備。戶籍的轉變只是市民化的開始,而從生活方式、價值觀念、行為模式、社會角色等方面自覺完成從農民到市民的再社會化過程,才是新生活的關鍵。
提問3 在我國快速的城市化過程中,一些農民的利益被漠視,根本享受不到城市化的成果。如何讓農民真正參與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
于建嶸:城市化的本質是城鄉統籌發展。如果城市化促成了城鄉協調發展和城鄉二元結構轉換,這樣的城市化就是健康的;否則,城市化就是唯城市而發展。目前,一些地方城市化發展觀存在偏差,以為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就是為城市化“服務”,農業和農村發展被更多地賦予“工具價值”,一些人甚至以為城市化就是要“化掉”農業、農村和農民,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唯工業而發展工業,唯城市而發展城市,忽視對傳統農業的改造和農村發展,甚至犧牲農業、農村和農民利益來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結果導致農業資源過度流失,農業萎縮,農民貧困,農村凋敝。
農民是農村社區的主體,城市化就是要改造農村,富裕農民,因此,城市化進程必須考慮到農民的利益。但由于農民自身在經濟上和政治權利上都處于弱勢,城市化發展中往往以犧牲農民利益來實現地方政府目標,所以要讓農民參與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就要在城市化發展中對于政府行為加以限制,在土地確權的基礎上保障農民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