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頭部到盆腔,28小時被做13次CT,這到底是在急救還是在做全身體檢?”8日,家住硚口區長豐大道的郭女士(化名)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過年期間在京港澳高速湖南長沙境內撞上一輛小轎車,被撞的一位66歲太婆被送到湖南省馬王堆醫院搶救,但院方提供的費用清單令家屬驚訝不已。(4月12日《武漢晚報》)
28小時,也就是一天多一點時間,接連被做13次CT,而且有的部位重復進行檢查,這能說正常的檢查嗎?按說用醫療儀器進行檢查,應該是“有的放矢”,哪里有問題就檢查哪里,可是“65歲的周婆婆頭部和胸部也受了傷”,不是對癥檢查,而是上、下腹部,頸椎、骨盆到處查,如此的“熱心”,真讓人受不了。
檢查不是免費的午餐,按照此醫院的規定,做一個部位CT就是270元;連續做上13個,不要說診療費、藥費等,光檢查就花費了3510元,由此看病怎能不貴?前不久,在全國“兩會”上,有醫衛組政協委員員提出“大醫院是很賺錢的,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過度檢查。”,筆者查了一下,馬王堆醫院是省級大醫院,而28小時被做13次CT,這一新聞再次印證了這一事實。
CT是先進的治療儀器之一,但是先進并不等于檢查的越多越好,更不能濫用,用多了不僅增加病患者的負擔,而且對身體也非常不利,“連續多次重復接受CT檢查,可能增加輻射致病的風險”,可是醫院此方面的檢查普遍過多,有的直觀就能判斷的病情也得做,有的傷風感冒的小病也得做,甚至在甲醫院剛做好,因轉到乙醫院又得重做,一病多查,反復檢查。
為何醫院熱衷于對病人做CT,無非是物價部門定價過高,至使此方面的利很大,如果是定價合適,沒有多大的利可圖,醫院哪來這么大的積極性;再則,醫院對檢查有一套激勵機制,誰開的檢查越多,誰的功勞就越大,獎金提成自然不在話下,如果不是有什么好處,誰還去費這個勁讓病人去多檢查。
要說起來,對于“看病貴”問題一直以來都很重視,發改委先后進行了30次左右的不同藥品降價,尤其是不少地方實行醫藥分離,取消藥品加成,但是收效甚微,看病貴的問題仍然存在,甚至加重。究其原因,看病貴是多種原因形成,而其中檢查費用占有相當的比例,這一費用不限制,不監督,勢必“墻內損失墻外補”。
28小時被做13次CT檢查,此種檢查想做就做,想做多少就做多少,沒有任何的約束力。因而,醫療改革不能只是局限于“藥”,還得對檢查進行規范,從源頭上實行統一價,同時,對檢查提成進行嚴厲懲處。如此,才能堵住“看病貴”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