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污染治理,絕不能讓行業利益壓倒消費者的健康,相關部門當扛起職責,加快治理速度,早日讓“車內環保”有“法”可依。
據央視新聞30分報道,業內人士對在正規汽車4S店購買的汽車配件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多家知名品牌的車輛內飾,都存在著強致癌物多環芳烴,其中長安悅翔汽車多環芳烴的總含量為每公斤23.5毫克。
近幾年,有關“車內空氣污染”的新聞層出不窮,就在上月,一些高檔轎車被指使用瀝青材質阻尼片,導致車內污染的新聞被炒得沸沸揚揚,而現在,多家知名品牌的車輛內飾存在強致癌物,再次令消費者震驚。
車內空氣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樣,攸關民眾生命健康,有專家甚至說,車內空氣污染要“毒”過PM2.5。有毒材料和配件,在狹小密閉的車廂長時間揮發有害物質,可能讓人出現頭痛惡心、疲憊乏力等癥狀,甚至過敏、肝中毒以及癌癥等,危害甚大,美國已把車內與室內污染作為人類健康的五大危害之一。
車內污染,是民眾最為關注的汽車質量問題之一,但與民眾熱切關注相對應的,是相關政府部門治理舉措的緩慢和滯后。
車內污染問題,曾一度被監管部門所忽視。近年,在輿論推動下,《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終于在去年實施,但是,這一標準只具參考作用,而非強制標準,并且該標準甫一出臺,就遭業內人士抨擊,認為標準過于寬松,而被輿論高度關注的多環芳烴污染,在這一標準中竟然是空白。
在此情況下,判斷車內污染,消費者基本靠鼻子“聞”;而治理車內污染,基本靠通風。標準的不完善,導致消費者在遇到車輛質量糾紛時,既無法向相關企業伸張權利,也難以獲得有效的司法救濟。
那么,為什么車內污染的治理會一再延宕,至今無實質進展呢?其背后反映出利益的糾葛與博弈,《財經》雜志曾報道,一旦強制實施嚴格的標準,許多汽車將無法出廠,汽車生產廠商的成本也會上升,一些水平較低的企業會遭遇滅頂之災。或許有關部門考慮到種種方面,最終選擇了“過渡”指標。
其實,車內污染的治理,國外早有成熟的經驗。例如,歐洲的標準,并不對整車的空氣質量進行強制規范,而是重點把關車輛零配件的質量,這就如同房屋裝修,只要選用的材料都符合綠色環保標準,根本無需擔心整體裝修的污染。這樣的治理思路,抓住了源頭,值得借鑒。
中國已經進入了汽車社會,“車內空氣污染”的治理,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不容再拖下去。在此問題上,絕不能讓行業利益壓倒消費者的健康,相關部門當扛起職責,加快治理速度,早日讓“車內環保”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