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議反腐】治理市場中介領域亂象
時間:2013-03-19 17:22:0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欺瞞客戶、霸王條款、吃完定金吃差價,這是很多人耳熟能詳的“黑房產中介”罪狀;天價入會費、“婚托”泛濫、隱私難保,這是經常見諸報端的“黑婚介”亂象;一些移民中介、勞務中介,甚至是個體戶,都敢從事自費出國留學服務業務,這是出國留學“假中介”泛濫的事實……不獨這些,目前,評估、鑒證、代理、咨詢、經紀、監理、擔保、培訓和介紹等市場中介組織都存在著突出問題,已經到了非治不可、不治不行的地步。
“從今年開始,集中開展市場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促使其規范有序發展。”年初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對此專門作出部署。全國兩會部分代表委員在接受采訪時也紛紛痛斥“中介亂象”,認為只有終結中介領域存在的諸多“怪象”,才能真正回歸正常的市場秩序。
中介不“中” 亂象叢生
據統計,截止到2012年6月底,全國登記注冊的市場中介組織約為68.5萬戶。數量眾多的中介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充當著“潤滑劑”和“助推器”的角色,使通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過程更為有效、順暢。
“市場經濟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政府、市場和中介。中介的成熟程度,標志著市場經濟的成熟程度。”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天水市委書記馬世忠說,“但現實卻令人擔憂,中介里邊的‘針線活’太多了,問題很突出。”
“市場中介組織普遍存在缺乏素質高、業務精、經過嚴格資質審查的專業隊伍。”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工商聯副會長趙滿堂指出,“受利益驅動,有些從業人員不顧職業道德,公然違反客觀公正原則,背離中介立場;少數中介組織甚至成為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
趙滿堂代表還認為,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衍生出的一些中介機構由于與行政部門的“血緣關系”,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公平競爭。
婚介、房地產中介、家政服務中介、借貸中介等,因為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被代表委員“點名批評”最多。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副主席鄭惠強認為,“家政中介機構準入門檻低,運作不規范,損害客戶和家政服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事件頻頻發生。”
“一些民間借貸中介機構違規披露借款人個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天津市副主委孫太利說。
趙滿堂代表說:“在市場上存在大量無照經營行為,房地產中介所和婚姻介紹所占絕大多數。”
需要警惕的是,部分公職人員違規在市場中介組織兼任職務,通過中介或者個人以“中介服務”名義謀取私利,中介儼然成了一些腐敗現象滋生的溫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認為,“原來的腐敗是由政府官員與行賄者直接操作,中介組織加入后,腐敗手法更加多樣、隱蔽,也更難發現和查處。一些行業協會和鑒證類中介組織已成腐敗多發區。”
自律不夠 他律乏力
福建省廈門市于2008年舉辦了首屆“十家十佳中介機構”評選活動。當選的10家中介機構都是經過層層篩選才評選出來的,講自律、講誠信、責任感強、社會反響好。
從全國范圍來看,諸多中介組織的自律意識并不都像廈門“十家十佳”那么強。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多中介組織違法違規執業問題表現突出。
“有些中介為了占有市場份額,排擠競爭對手,采取低于國家規定標準收費等方式,形成不正當競爭。”趙滿堂代表說,房屋保險、土地評估、資產評估等個別中介組織利用權力機關的影響,搞強制代理、指定服務,甚至只收費不服務。
當自律機制不能完全發揮作用時,外部的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遺憾的是,當前對中介組織的監管卻有些乏力。”孫太利委員說,一般的民間借貸中介機構只需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即可,運行也只受工商部門監督。由于法律賦予職能有限,工商部門對他們無法真正實行動態檢查和跟蹤處理。
一些專業知識相近,服務對象、服務主體、服務方法基本相同的中介行業分別由不同政府部門進行管理,造成中介市場被過度分割,監管交叉重疊。趙滿堂代表認為,“監管層面職責不清,單一部門很難形成有效的監管,部門聯動長效監管機制缺乏。”
“一些中介與政府部門的邊界不清晰,該脫鉤的沒脫鉤,導致政府部門與中介組織形成了‘利益共同體’。”馬世忠代表認為,這些“官辦中介”也增大了監管難度。
一些代表委員表示,立法相對滯后,制度不夠完善,是“中介亂象”產生的制度根源。“由于我國行政法體系龐雜,長期以來對中介組織的立法規范滯后,導致了管理制度不健全。”趙滿堂代表說,加上查處力度不夠,致使許多“黑中介”、“假中介”無所忌憚。
法規為“器” 誠信是“藥”
終結“中介亂象”,除了嚴肅查處“假中介”、取締“黑中介”之外,重點在于加快立法、完善制度、加強監管,用“法”來保證,用“規”來約束,扶持真中介在市場站穩腳跟。這是受訪代表委員的共識。
“應加快立法步伐,制定關于市場中介的組織法規。”趙滿堂代表說,主管部門應加強日常監管,規定市場中介組織在交易時應借助于銀行或其他機構,規范交易形式,堵住交易漏洞。
“必須設立準入機制,提高門檻。”孫太利委員建議,對中介機構的組織形式、注冊資本、從業人員數量及資質等,都要設置一定標準。趙滿堂代表建議,要嚴格市場退出機制,“對發現有違法行為的市場中介組織應加大懲處力度”。
馬世忠代表說,應借這次機構改革的東風,歸并同類市場中介組織的行業管理部門,理順監管體制。他還建議,深入推進脫鉤改制,讓“官辦中介”回到市場上去,促使其依法、獨立、公正執業,鏟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
如果把中介比做一個人的話,加強立法,健全制度,規范行為,就好比糾正‘長歪了的骨架’的器械。而要徹底清除其體內的各種毒素,還需要誠信這一副“藥”。
“中介組織要強化自律意識、誠信意識。”趙滿堂代表建議,應制定各類市場中介組織的職責規范和行業規則;制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行業協會,確立行業協會的獨立地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
“加快監管平臺建設已經刻不容緩。”受訪的代表委員建議,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中介組織誠信體系,完善信息采集、管理、發布等機制,健全中介組織等級評估和優勝劣汰機制,推動“誠信褒獎、失信懲戒”社會氛圍的形成。
法規“器”全,誠信“藥”到,才是整個中介行業的健康發展之道。(記者 張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