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四川省西昌市一村民在與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就用水問題協商解決糾紛時,被礦區推土機碾壓致死。這是3月下旬以來媒體曝光的第三起企業施工車輛碾壓農民致死事件。5日晚,西昌市安監局通報稱,“排除死者系他人故意傷害致死”,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新華社發表時評責問“三起‘碾人’慘劇以強凌弱氣焰何來”,強調在城鎮化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尊重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決不能容許以犧牲人命為代價換取企業發展。但對“生產安全事故”,似乎也苦于“或許很難認定駕駛員奪人性命是刻意為之”,未予置評。
而“安全事故”始終是個繞不開的問題。被螻蟻般碾死的宋武華不能開口說話,并不意味著正義就可以缺席。河南中牟農民宋合義在自己的責任田里,被開發商的鏟車活活碾死,土地承包合伙人宋長海當場親歷并目擊,縱是如此,中牟縣政府官方微博26小時后發布信息,稱這是一起意外事故。這回西昌市政府也匆忙下定論,排除了故意傷害致死的嫌疑。這兩起案子“破案”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冤案錯案,其破壞力是雙重的。河南中牟、四川西昌的公安檢察部門,能拍著胸脯說自己這么神速查辦的碾人致死案是鐵案嗎?
沒錯,僅從報道內容看,宋武華之死似乎沒有目擊證人,但事發后一直身份不明、不知所終的推土機駕駛員顯然是知道底細的,那么,是不是僅憑他一人之詞,就能斷定這是一起“安全事故”了呢?沒有鐵證,駕駛員就能輕易排除嫌疑了嗎?推土機不是跑車,宋武華也不是傻子,不會故意拿自己身體往推土車輪下送,見到推土車朝自己開過來,他也肯定會躲避的。若包拯遇到這案子,估計不會馬上問“元芳你怎么看”的,他肯定明白此中疑點叢生,得先深入調查一番才行。
事實上此案還有很多讓人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事發地點距離宋家不過幾百米遠,死訊卻在9個多小時后才到達,而家人到殯儀館時,宋武華的尸體已經被法醫解剖。又比如事發現場多處布有攝像頭,當家屬索要監控視頻時,卻被告知攝像早已損壞。又比如當地警方雖已立案調查,但主要是“協商”現金賠償,死因調查始終未作重點提及。
容我武斷地揣測一下,為了替躲在他們背后的開發商撐腰,當地政府是不是急于“息事寧人”,當地公安是不是急于“擺平矛盾”,從而武斷地下了這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