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輪價格的上漲是遲來的漲價,長春漲價也并非“個案”。當然,在消費者看來,并沒有差別,均意味著自己的用氣成本將上升。
在國家發改委明確辟謠稱近期國內天然氣價格不會上漲后,長春市隨即宣布自4月1日起上調天然氣價格,且漲幅高達40%,似乎是有意不給發改委“面子”。
回顧梳理整個事件,發改委從擔憂民生穩定民生的角度出發,明確發聲本是出于好意,然而由于沒有解釋清楚天然氣價格管理機制,甚至“忘了”還有不少城市有天然氣的漲價“欠賬”未補,導致出現如此尷尬局面。長春市發改委此后急于澄清,稱漲價事件與發改委辟謠不是一回事,甚至強調是“個案”,也并未切中要害,仍讓人感覺似霧里看花。
要厘清這其中緣由,就要先弄清國內天然氣定價機制。
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的天然氣價格由出廠價、管道輸送價格、城市輸配價格(即終端銷售價格)三個部分組成。出廠價和管輸價格由政府決定,而終端消費價格由地方物價部門經過聽證后決定。也就是說,地方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由地方物價部門通過聽證決定,國家發改委管不著。但是一般地方物價部門召開聽證會進行價格調整的前提是,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天然氣的出廠價或是管輸價。
既然如此,又何來發改委辟謠不漲價和長春的“逆勢”漲價呢?
3月下旬一則“近期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消息迅速傳開,多地甚至出現老百姓排隊搶氣的情況。3月27日,發改委在官方網站辟謠稱:上述消息完全不實,純屬無稽之談。天然氣價格的調整直接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國家歷來十分慎重,對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有嚴格的程序規定,地方如需調整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必須事先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否則不得調整。
結合當前的定價機制,這則辟謠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地方調價不是隨便就能調,要召開聽證會,老百姓會提前知道;第二,即使要開聽證會也沒那么容易,必須要首先上調上游價格,但由于此事關系千家萬戶,發改委會十分慎重,因此現在上調上游價格還是“沒影兒”的事。
不過,可能發改委忘記了,在2010年6月上調天然氣出廠價后,很多城市并沒有應聲而漲。以本次長春天然氣漲價為例,直到今年2月25日才召開聽證會,并最終確定4月1日上調價格。另據媒體報道,天津、南通等地計劃于4月9日召開聽證會,擬上調天然氣價格0.33元/立方米和0.20元/立方米。也就是說,這一輪價格的上漲是“遲來的漲價”,長春漲價也并非“個案”。當然,在消費者看來,并沒有差別,均意味著自己的用氣成本將上升。
面對漲價,消費者不淡定在所難免,但有關部門還是淡定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