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網民“糖醋月亮”就在亞心網發(fā)帖反映,從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東西街天界麗都友好店至北園春市場,長約1.1公里的馬路上約有43個窨井蓋,其中1個井蓋丟失,21個井蓋不同程度破損。此帖引起了諸多網民跟帖留言呼吁:有關部門盡快處理這樣的安全隱患,為市民出行提供一個安全的通行環(huán)境。(3月28日的亞心網)
長沙井蓋“吞”人事件發(fā)生后,引起了各城市對井蓋問題的關注。烏魯木齊1公里內43個井蓋除1個井蓋缺失外,21個井蓋千瘡百孔。一個小地方如此,全城便可想而知。難怪井蓋缺損問題一直位列城管熱點問題的前10名呢!
井蓋問題昂然,“吞”人就難以避免。在北京蘋果園南路,由于大雨沖開了井蓋,兩名河北籍男青年雨中推車時不慎墜井身亡;大連市一名28歲女子在上班途中墜入熱力井,不幸身亡。等等這些,都折射出市政設施規(guī)劃與管護機制的滯后、問責不到位等問題。
井蓋是城市建設設施,需要維修、保養(yǎng)和管護,確保其完整無損。問題是,許多單位把井蓋一蓋就萬事大吉,直等到出了安全事故,才去追究責任。而一個井蓋的身份很復雜,涉及的產權單位有市政、供電、煤氣、自來水、熱力、廣電、聯(lián)建、網通、移動、電信、交警、公交、園林等15個部門,由于缺乏統(tǒng)一管理,責任難以明確,導致“九龍治水”,難以見成效,井蓋“吞”人,不可避免。
井蓋“吞”人,折射出下水道等硬件設施的抗風險能力差,源于投入不足。相形之下,西方發(fā)達國家城市下水系統(tǒng)能在里面撐船。如法國還把寬大的下水道改造成下水道博物館免費供人觀光。而我國許多城市排澇系統(tǒng)有的地方連人都爬不過,許多地下管道欠賬太多,管網不配套,管道老化失修,一遇到大暴雨就鬧“腸梗阻”。
究其根源,關鍵是在城市建設中,不少城市管理者重地上,輕地下。因為地上的光鮮、漂亮,有目共睹,投入下去了,就可以作為政績顯示功勞;而地下再狹窄、簡陋一些,也無關緊要,反正檢查工作也不會鉆下去看,更不用說顯示政績了。于是,井蓋“吞”人,難以避免,讓老百姓“很受傷”。但是更讓人“很受傷”的是,居然沒有人因此被問責;而權與責不統(tǒng)一,誰去從井蓋“吞”人中吸取教訓?
井蓋“吞”人,對城市規(guī)劃、建設與管理提出了反思。這讓我想起了法國大文豪雨果在《悲慘世界》里濃墨重彩地描寫巴黎城下水道時說:“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如果城市連“良心”都沒有了,這樣的城市還如何依靠?特別是對于井蓋問題,白巖松追問,難道一個井蓋也需要李克強總理來管嗎?地方能不能先把這個問題解決好,不麻煩中央呢?畢竟,“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讓你坐在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