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消息稱,從3月25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對二套房將調整為“認房又認貸”。昨天,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認房又認貸”政策,近期并沒有對政策作出調整。
按照昨天北京公積金中心所說的“認房又認貸”,意味著如果申請人之前申請過貸款買房,那么即使將房子賣了,再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都將被認定為二套房,貸款將最多只能貸到四成,貸款利率要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0%。北京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認房又認貸”政策,近期并沒有對政策作出調整。(記者 王萍)
名詞解釋
何為“認房不認貸”?
也就是說如果申請人曾經貸款買過房子,但是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把名下的房屋賣掉并還清貸款,那么再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依然認定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待遇,購買90平方米以下住房貸款可以最多貸到八成,利率為公積金基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