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至此,新一輪農村土地改革的大幕已徐徐拉開,相關配套改革已被提上議程。《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國土部、住建部、農業部三部門正醞釀制定新的土地供給條例,擬放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市交易,使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城市建設用地真正實現同地、同權、同價。業內人士表示,條例出臺將改變我國現有土地市場格局,實現農村土地自由流轉,有利于平抑土地市場價格。
全聯房地產商會名譽會長聶梅生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透露,近日國土資源部曾來商會開調研會,了解能否逐步形成政府供地和市場供地的雙軌制。如果這一機制能形成,對未來十年中國房地產市場平衡發展是一個巨大的動力。
她認為,未來的改革就是要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形成集體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的土地供應雙軌制,這將有利于降低土地價格,進而對降低房價有好處。此外,解決農村土地問題,可以加速我國城鎮化水平,進而拉動內需。
“我國現行土地政策是農民集體用地需先被政府征用,后轉為國有用地,最后入市進行交易。”聶梅生指出,我國還將在較長的時間內進行土地改革,提高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是動作之一,而在之后,突破農村用地瓶頸的就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將可以自由上市流轉,農民成為農村集體用地交易主體,在不觸碰18億畝耕地紅線的前提下,釋放農村閑置土地進入建設用地。與此同時,通過稅收調節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為地方財政收入。
但聶梅生指出,并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土地都會入市,只是布局在中心城區附近的,或產業較為集中的區域,而距離較偏遠的農村仍有可能采用征地制度。“我國已經在這個方向準備了很久,重慶、成都、北京、上海也都根據其不同特點進行了試點。在城鎮化速度加快的背景下,農民進城,農村建設用地與城市建設用地掛鉤后,有利于我國土地集約化發展。”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我國農民工離土不離鄉,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近2億農民工每年只是在農歷春節才住在家里。因此,農村土地實現改革后,農民宅基地作為資產流轉,農民轉化為市民,一方面增加了土地供給,降低房價,同時又使農村居民即擁有了可兌現的資本,為其城鎮居民生活提供了資金基礎和堅實動力。但從目前來看,國家層面仍然比較謹慎。
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日前講話中也提出,打破城鄉二元制度,需進行土地制度改革,在維持十八億畝耕地紅線的基礎上,放開農村土地使用權流動、流轉,讓農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本,像城里勞動力和資本一樣進入市場。這是一個基本的方向。
事實上,早在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就提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與此同時,十八大報告又再次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此外,2012年一號文件中明確指出,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也被外界認為是土地改革加快的信號。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市流轉一直是我們發展的方向,但不會一步到位,還需要改變的過程。”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嚴金明對記者表示。他認為,從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訂來看,仍是在土地征地補償部分做文章,還沒涉及到集體土地入市流轉,因此,土地改革短時間內還不會取得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