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力圖解決農村學校撤并帶來的路途變遠、交通隱患、班額過大等突出問題。教育部表示,將嚴格規范學校撤并行為,多數家長反對的,將不得撤并;已經撤并的學?;蚪虒W點,確有必要的應當恢復。
“村村有學?!保@曾經是舉全民之力而一度實現的教育目標,也是讓許多人對鄉村文化傳承始終不失期望的人文景觀,但隨著中國社會變遷和城鎮化進程的加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逐年增加、農村人口出生率和學齡人口持續降低,繼續維系這一格局而絲毫不作調整的理由已變得十分勉強。
所謂“撤點并?!?、簡稱“撤并”的決策就是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
撤并最早于上世紀90年代末在一些省份開始行動,2001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以此為依據,撤并以狂風驟雨般的態勢橫掃了中國廣袤的農村。來自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1997年中國農村小學數量是51萬多所,這一數字到了2009年,便銳減到了23萬,減幅高達54.9%。
回頭看國務院的這一份文件,其中關于“撤并”的完整表述是“適當合并”,而且還附有前提條件,即“農村小學和教學點要在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適當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區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學點,防止因布局調整造成學生輟學。學校布局調整要與危房改造、規范學制、城鎮化發展、移民搬遷等統籌規劃。”
然而,在各地的運作過程中,前提條件無形中被忽略了,“適當合并”也抽掉了“適當”,“合并”成為了“一哄而起”而又“一刀切”的普遍動作。
從2001年算起,作為一個影響面極為深廣的公共政策,撤并已推行了十年之久,審視其得失,應該說并不是一筆糊涂賬。在減輕了地方財政針對教育投入的壓力之外,誠如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去年回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時所說,布局調整整合了農村教育資源,提升了教師配備水平,提高了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總體上應當肯定,但必須正視布局調整帶來的新情況。
袁貴仁部長所稱的“新情況”,媒體已經廣泛報道。每一所學校的減少,往往意味著這所學校周邊學生上學路途的增加和家庭教育成本的升高,尤其是在山鄉和偏遠地區,新的“上學難”正在迫使孩子們放棄學業;學校集中后催生的“巨無霸”小學里,學生多得常常連課桌椅都擺不開,管理和教育資源的分配面臨巨大困難;飲食、交通安全更是問題頻出,直至多起慘烈的校車事故終于引發了公眾對撤并政策的最大爭議。
公共政策應該因時因勢而變,可以認為,對“村村有學?!钡母窬诌M行調整是必要的。但怎樣調整、以何為據來進行調整,卻值得認真思考。一刀切地進行撤并顯然不能算是認真思考的產物,因為就實體層面而言它忽略了地區差異,就程序層面而言則忽視了受教育者及其家長的權益和呼聲。當有媒體報道,不少地方的農民為了保住被撤并的學校而跪求都不能如愿時,這樣的政策于當地施行之結果如何,又怎么會讓人意外呢?
如果說撤并的確像袁貴仁部長所稱,是一項“總體上應當肯定”的公共政策,那么鑒于一系列“新情況”,認定其執行過程中存在偏差當無疑義。從這個角度,教育部決定嚴格規范學校撤并行為,“已經撤并的學校或教學點,確有必要的應當恢復”,當可視為公共政策的一種自我調適和糾錯。
一項公共政策在爭議聲中推行了十年,如今才得以調適和糾錯,時間夠長,最重要的是代價太大!畢竟那些因校車慘劇而凋謝的生命原本無法計算損失。也許可以稍稍值得欣慰的只在于一點,公眾于痛定思痛之后得到了“多數家長反對的,將不得撤并”這樣一個明確無疑的程序性規定。而事實證明,這樣確保公眾有效參與的程序性規定,是決策科學之關鍵,不論教育還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