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近年調查顯示,目前我國約有8700萬農村留守人口,其中留守兒童約5800萬。越來越多的罪惡之手伸向留守兒童,亟待加強保護。
受害者多為“爺爺奶奶照顧下的留守女童”
“小麗的遭遇并非個案。”據河南省固始縣檢察院統計,僅去年,該院就辦理了19起農村留守兒童性侵害案。
檢察官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部分未滿14歲,全部未滿17歲。“受害者大多是在爺爺奶奶照顧下長大的留守女童。”
在小麗的案件中,公安機關調查后發現,曾參與侵害的人竟然達4人之多。
其中一名同村老人李某,曾以種種借口多次把小麗叫到自己家,對小麗做出猥褻行為,并威脅如果敢透露給外人,就要將她“扔到河里”。另兩名學校老師,經常以讓小麗送籃球去籃球室為由,在籃球室對小麗進行性侵犯。還有一名遠房親戚,也曾對小麗進行性侵犯。
事實上,不僅在河南省,近幾年來,留守女童遭受性侵犯的事件在全國范圍內都屢有發生。
2011年下半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容縣某鄉鎮的一位年僅6歲的留守女童小鳳,被60多歲的鄰居老頭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多次誘奸,長達半年之久。
2009年3月8日,江蘇省睢寧縣古邳鎮某村村民曹某趁無人之機,將本村年僅11歲、患有中度精神發育遲滯、無性防衛能力的留守女童小容強奸。
2008年,某地一留守女童被爺爺性侵犯,長達十年才被發現。奶奶出于“家丑不外揚”的心理,一直未對其進行救助。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近年的研究報告表明,在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性侵害案件中,老年人作為較特殊的群體,占比例相當大。在該中心統計的340個案件中,50歲以上老年人實施的性侵害案件有45件。其中,發生在農村的比例特別高,占該類案件總數的82.2%,年齡最大的侵害人83歲。
性侵害案件中的老年犯罪者,一般都是被害女童的鄰居、同村人或家長的朋友、親屬。老年人一般采取給零花錢、買糖果、方便面或買衣服等理由,哄騙被害人后實施性侵害,不少案件中存在多次、長期侵害。
“這類案件數量之多,一方面體現了未成年人很容易上當受騙,心理比較單純,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老年人的生活狀態令人堪憂。絕大多數生活在農村的老人或者隨子女生活,生活不自由,或者喪偶沒有再娶,常常感到孤單和空虛。在此情形之下,對身邊的未成年人實施了侵害行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研究報告分析。
留守女童侵害案“發現難,取證難”
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法院2010年的報告顯示,當前留守女童遭遇性侵犯的案例中普遍呈現“發現難、取證難”的特點。“由于被害人年齡小,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多數被害人在案發后沒有跟任何人講。這導致案件一般都是事隔幾個月、甚至幾年以后才被發現,此時有關證據已經滅失,給案件偵破帶來困難。”
而在案件的事后追責中,也存在著不少被害女童權利被忽視、甚至被侵害的現實。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辦理的一起案件中,玲玲(化名)一個人住在出租房,父親在外打工,母親回了老家。就在這期間,14歲的花季女孩被鄰居帶走強奸。
發現后,玲玲的父母報了案。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玲玲的父親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是檢察院讓其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再提。
過了很長時間,案件也沒有消息。焦急的玲玲父親到法院詢問進展,法官才告訴他,案件已經判決了,被告人因強奸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由于被害人受傷不嚴重,沒有什么需要賠償的”,所以直接對刑事部分作出了判決。
“該案充分暴露了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漠視,沒有充分保障其權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報告中這樣評價道,“建議司法機關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切實履行職責,尊重和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訴訟權利,依法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
實際上,2006年12月通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就已明確:“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應犯罪嫌疑人家屬、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要求,告知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的進展情況,并對有關情況予以說明和解釋。”
留守兒童“防火墻”,亟需社會搭建
留守女童性意識缺乏,導致受到侵犯而不自知,是女童身心安全的重大威脅。因此,事先預防變得刻不容緩。
華中師范大學彭曉輝教授認為,在預防中,對留守女童的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對農村地區的學校師資進行必要的培訓,讓老師教授相關的知識。可通過主題班會的形式開展性教育,讓她們了解基本的性知識,知道怎么拒絕、怎么保護自己。”
彭曉輝教授認為,除了學校承擔教育責任之外,基層計生部門也應發揮作用。“現在很多地方計生干部的工作重心,應該由抓超生轉換到保護女性上來了。對留守女童的性教育、對農村婦女的性安全教育,需要計生部門承擔起這個責任。畢竟,政府部門掌握的資源多,影響力大。”
固始縣檢察院劉文栓檢察官認為,留守兒童缺乏必要的監管,是其容易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之一。“留守的老人照顧不周全,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自己外出很容易受到欺騙。”
當前,大量農村人口外出打工,誕生了很多只有老人和幼童的“空巢”。留守老人受體力、文化程度等因素所限,照顧孩子的能力相當薄弱。而目前的村組織,也還難以承擔起照顧每一位留守兒童的責任。
對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認為,我國農村地區對于留守兒童的社會服務工作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目前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各方面的安全保障都成問題,包括性侵犯、溺水死亡等,在安全管理上面臨很大的障礙。因此,我認為,目前在農村的社會服務方式應該有所創新。”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以社區為基礎的基層兒童福利服務網絡,目前在我國已初具雛形。2010年,由民政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機構聯合在山西、河南、四川、云南、新疆的12個縣建立了中國兒童福利示范區。在那里,已有近8萬名孩子接受了兒童福利主任的家訪,24965名兒童和撫養人參加了兒童早期發展活動。然而,該保護網絡的覆蓋范圍還未及廣大的農村地區。
參與發起示范區的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教授呼吁:“我國傳統的兒童養育觀念到了亟需改變的時候。除了家庭,國家和社會應承擔起更多養育兒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