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這則新聞,原本幾乎熱得燙手的《工資條例》估計都快淡出公眾的視線了。說其“熱得燙手”一點兒也不夸張,早在2008年年初,媒體報道《工資條例》的起草列入有關部門議事日程,而且披露《工資條例》將是一個高于一般部門文件的法律規定,對象包括除公務員等特殊群體之外的所有企業,而不分央企、民企,旨在重點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底層工人欠薪等問題時,就已經讓勞動者充滿了期盼。雖然在翹首以望的過程中,不斷有消息說,《工資條例》的出臺遇到了很多阻礙,但人們一度還是相信,鑒于當下勞動者長期弱勢地位所暴露的系列問題越來越嚴峻,意在為勞動者撐腰的《工資條例》終究會沖破重重阻力,如期誕生。
將近四年的等待,足以消磨人們的信心和耐心。
盡管從學理上講,政府以制定《工資條例》這樣一種形式直接介入勞動力市場中的工資決定過程,效果是好是壞肯定存在爭議,盡管憑經驗判斷,《工資條例》即使真的成為高于部門文件的法律規定,也未必一定會改變勞動在資本面前的弱勢處境,扭轉勞動報酬過低的困局,但《工資條例》的象征意義仍然是無法忽視的,因為它的出臺至少表示勞動者的貧弱已經引起了整個社會的痛感,各個階層已經在嘗試拿出藥方。同樣的道理,現在,《工資條例》的一再“難產”,其對勞動者的不良心理暗示作用也無法等閑視之。
眾所周知,制定《工資條例》只是公眾熱議中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一環,而這一環因為主要可由政府主導,原本相對容易,但當這相對容易的一環都遲遲無法完成時,也許就很難避免低端收入群體的困惑油然而生:我們這個社會真的關心勞動者的處境,真的對國民收入差距懸殊的現實警醒了嗎?
“總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工資條例》“難產”的四年,也就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再遷延的四年。從這個意義上講,《工資條例》“難產”實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滯后的縮影。一個無法回避的事實是:與《工資條例》命運相似,由發改委制定、原擬于2011年底出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幾易其稿,與公眾再度爽約。
收入分配改革多年難見實質行動,阻力何在?除了一部分合情合理的訴求,如中小企業對《工資條例》實施后稅負不降、用工成本增加的擔憂,主要受制于目前業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國企抵制《工資條例》中的“同工同酬”規定,個稅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征收的改革一再遭到相關部門的推諉,而學者更認為,由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規定了政府在二次分配中應該著力于社會保障,也遇到了片面追求GDP的官員的不滿。可以看出,在利益格局已經形成而且明顯固化的條件下,既得利益者就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阻力,他們不愿自動放棄在財富分配格局中的強勢地位,更不甘心因改革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哪怕輕微的損害。
溫家寶總理曾經說過:“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再加上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貪污腐敗,足以影響社會的穩定,甚至政權的鞏固。”不知道溫家寶所說的“社會的穩定”、“政權的鞏固”在既得利益者心目中究竟有幾許地位,但有一點大概是清楚的,改革無法寄望于既得利益者的良心發現。
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再遲遲其行了,拖的時間越長積累的問題就會越多,這堪稱當下的一個共識。請從出臺《工資條例》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開始,拿出我們推進改革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