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官場應酬以及圍繞官場酒文化的話題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據《人民日報》1月10日報道,當前的官場,不少官員愛酒如命,飲酒成癮,無酒不成宴,無酒不接待,因酒致病屢見不鮮,因酒致命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出現不少怪現狀:年終考核靠酒驗收,“跑部錢進”酒成媒介,招商引資催生專業“陪酒族”,酒量多少成了升職的敲門磚……在公款消費的助推下,官場上的飲酒之風可謂登峰造極,以至享譽華夏的茅臺酒已經事實上躋身奢侈品行列。深圳市委書記王榮近日在深圳市兩會上說,一瓶茅臺酒賣那么貴,一個菜賣那么貴,如果不是公款消費,絕不會有那個價——公款吃喝,確實擾亂市場經濟!
現實中,一些官員一邊說飲酒傷身,“喝壞了黨風喝壞了胃”,對酒一副深惡痛絕的模樣;一邊是整天游走于酒場,每天酒里來、酒里去,樂此不疲。喝酒與否、喝酒多少,被賦予了種種“官場符號”,讓一些官員不能離開酒場,不敢離開酒場。
對于官場之飲酒怪現狀,有人將其歸咎于中國人五千年來的酒文化,似乎有了“文化因素”的遮掩,官場之酒就有了特別的意義。事實上,酒興長了,酒味濃了,而文化卻遠了。酒文化中原有的連親情、彌裂縫之功效,在官場酒局中發生種種變異,讓人看到的多是腐敗之味、乖戾之氣、愚昧之態、諂諛之風。可以說,官場酒文化中包含了眾多畸形因素。
官場酒文化扭曲了一些人的為官之道。“能喝八兩喝一斤,這樣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兩,這樣的同志要培養;能喝白酒喝啤酒,這樣的同志要調走;能喝啤酒喝飲料,這樣的同志不能要。”在這樣的風氣之下,一些官員升職不是潛心辦事出成績,而是整天圍著領導酒場轉;一些官員調研不是深入基層,而是深入酒桌;一些本應依法處置的違規違法行為,在一片“祥和”的酒氛圍下,變成了“下不為例”、“情有可原”或“工作作風問題”……在官場酒文化熏染下,為官準則模糊了、扭曲了。
官場酒文化助長了公款吃喝。“公家出錢我出胃,吃喝為了本單位”;“只要沒把公款裝進個人腰包,吃了喝了算不了什么”……在這樣的“原則”指導下,本應拿來改善民生的財政資金,有些變成了酒錢、菜錢;三令五申整頓公務消費,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扭曲。官場酒文化催生了一些官員定點飯店的“繁榮”,卻放慢了當地民生改善的步伐,因公款吃喝浪費的公共資金令人觸目驚心。
官場酒文化敗壞了黨風、政風。某些黨員干部是端起酒杯、忘記口碑,渾身酒氣、不接地氣,愛耍酒風、毀掉黨風。不少人借著酒這一渠道找到升遷之路、致富之道。有的設高檔酒宴取悅上級,有人以酒送禮謀取私利,有人把命令下屬喝酒視為一種權威,有人因嗜酒醉酒而忘乎所以、貽誤工作、丑態百出。這些無疑都大大有損官員群體以及政府部門的形象和聲譽。
官場之飲酒怪現狀,已經成為公眾痛恨的官場丑態之一。酒文化本沒有錯,錯在酒文化與官場、公務消費甚至腐敗等糾結在一起。因此,根除官場酒文化之危害,重在割斷酒文化與官場利益之間的聯系,嚴格規范公務接待,讓摻雜種種私利甚至違法圖謀的吃喝應酬遠離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