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援引統計局發表的2011年前11個月的數據,稱中國房價連續第四個月下滑,進一步加大了消費者壓力,房價下滑引發了從家具到冰箱等各類消費品銷售增速的放緩。
房價大降,真的將拖累中國的零售業?讓我們還是以基本事實來說話。
作為國民最大的消費,房地產市場一直是影響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被稱為國家發展的支柱產業。在高房價的“特色”下,這個市場有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供求之間、尤其是市民的需求和房地產市場的有效供給(買得起的住房)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不平衡。一個公認的現狀是:高房價使80%的普通市民買不起房。也就是說,絕大部分市民的住房消費因為高房價而被遏制。
因此,大降房價對中國的經濟來說是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房價每降低一個層次,就會激活一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費。如果全國平均的城市房價可以大降四五成,使中國城市居民的房價收入比從現在平均的15左右(重點城市甚至超過20)降回到9以內,使普通市民由買不起房變為買得起房,那么,占消費比例半壁江山以上、居民最重大的住房消費,就將會被重新激活。中國未來經濟的發展,就是沒有“鐵工基”和幾萬億之類的“刺激”,也會比今天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這些用老百姓的錢消費出來的“經濟大躍進”,既不會制造泡沫,更不會帶來“埋地雷陣”的巨額政府債務。
一些城市樓盤的高幅度“打折促銷”,也證明了房價大降,不僅能挽救樓市,更能刺激經濟。上海、北京和南京等地一些樓盤降價三分之一以后,不僅出現了“日光盤”,而且有些集中促銷的城市的周銷售量甚至達到了前兩年炒房的高峰期。其實,房地產市場“房價一降就靈”的已是公認的不爭事實。對此,住建部政策研究的一位副主任就公開表示:“對一個樓盤來說,降價20%左右,銷售會日光。”
實際上,降價才能促進消費,既是經濟學中最淺顯的道理(價格彈性理論告訴人們,降價才能促進消費),又是我國自九八房改伊始就采取的習慣做法。當初房改開始時之所以把經濟適用房而不是商品房作為普通居民住房的供應主體,就是為了把房價壓低在房價收入比4左右。當時社會各界的共識都是:只有讓普通人買得起的低房價,才能真正發展住房消費,促進住宅產業的健康發展。可惜,這樣的共識并未延續下來,反倒是“房價不能降”、“房價不會降”等觀點成為了各方論證的中心思想,而忽略了房屋也是商品,商品降價促銷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話說回來,所謂的“中國房價下跌拖累零售業銷售”是不是真有其事呢?筆者找到其所引用的國家統計局“2011年11月份消費品市場情況”報告,上面清楚地表明:和房地產業關聯度最大的建筑及裝潢材料同比增長了29.2%,家電業也增長20.3%,家具銷售增長了31.9%。這樣的“超高速增長”也被算作“拖累經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