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校車安全條例》意見征求稿中,校車已被賦予了“運載學生時優先通行”、“可以上公交車道行駛”、“停車上下學生禁超越”等三項“特權”,只不過“可以上公交車道行駛”的待遇,沒有像公安部這樣單獨明確罷了。
事實上,關于“校車路權”的問題,其實未必如我們想象得那般重要。大多數校車事故發生在農村。數據顯示,近5年來,校車事故導致的死亡學生中,74%為農村學生。農村有多少公交車,又有多少公交專用車道?賦予農村校車這方面的路權,顯然沒有多大實際價值。而追問校車事故發生的根源,“撤點并校”無疑是重要因素所在。為什么會“撤點并校”?無非又是城市人根據自己的認識、忽視農村現狀而制定出來的政策。
放眼諸多社會問題,很多解決路徑都是局限在“城市人”的思維框架里,用“城市人”的見識來考量當下社會問題,似乎已經成了一種通病。
前些天和老家縣城的同學聊天,他說豪華氣派的大廣場如今在縣城里越來越多了,可是人們一談起大廣場,腹誹的多是這樣的形象工程花費了城市納稅人多少血汗錢,卻很少有人提起它占用了農民多少耕地。
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談及教育改革時常常談及“特長生”問題,“彈鋼琴”算不算特長,爭論得沸反盈天,卻沒人議論“會養豬”算不算特長。《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了,在厘清了城市夫妻雙方財產保護的同時,卻沒有人考慮,這樣的解釋很可能導致農村婦女“凈身出戶”。社會治安需要加強了,城市開始布控攝像頭而農村村口,連最基本的警務亭都看不到。發達城市中的小夫妻們生育不積極,城市人口開始老齡化了,專家們呼吁放開二胎,卻看不到農村有多少“偷生”的孩子還沒上戶口。空氣質量不好了,城市人開始關注PM2.5,而土地的污染其實更嚴重,農村環境卻很難形成公共議題……長期以來,我們已經習慣了從城市人的角度來解決中國社會問題,而更多發生在農村的社會問題反而成了“盲區”。
其實,中國的社會問題遠遠不全是城市問題。遺憾的是,除非單純的農村問題,否則只要社會問題和城市沾點兒邊,哪怕它主要發生在農村,也會演變為“城市問題”,并以城市的思路尋求解決方案。而在“城市人思維”的影響下,把問題從城市轉移到農村也是常有的事——把污染源從城市搬到邊遠鄉村,就是突出的例證!
為什么會如此?這自然和政策制定者多是城里人有關。農村人話語權孱弱,他們的“真知灼見”很難進入政策決策者的視野。久而久之,中國的一切社會問題似乎都成了城市人的問題,農村漸行漸遠。中國城市化進程越來越快,而事實上農村和城市卻越來越“斷裂”。認識到了這一點,我們在看待中國社會問題時,不妨“謙遜”地收斂一下“城市人”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