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1中國城市發展報告》指出,到2009年我國城市中等收入階層規模已達2.3億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北京和上海的中等收入階層規模較大,分別達到了46%和38%,按照報告的說法,北京相當于提前10年達到2020年全國水平,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
所謂“橄欖型”的社會結構,一般指一個國家的中等收入階層在全部人口中的比例達到60%左右,整個社會的收入格局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比較穩定的結構。這樣的結構,不僅意味著這個國家的收入分配呈現一個健康的格局,也意味著社會形成了一個主流健康的生活方式,有一個穩定的國家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傳承的主體。
那么,社科院發布的數據是否真實反映了中國城市的發展現狀,從而得出北京等城市形成“橄欖型”社會的結論?
按照以前2000元的起征點,納稅人數為8400萬人,當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之后,納稅人數只有2400萬人,盡管用這個數字本身來衡量中產階級的人數,在計算上肯定偏少,但社科院的2.3億的數字,明顯高于現實。
事實上,在中國,以什么樣的標準來劃分中等收入,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標準。社科院的報告似乎刻意回避了收入標準的門檻,只是籠統地以家庭恩格爾系數30%到37.3%作為劃分標準,從而認定中國的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已經達到2.3億人。按照聯合國的標準,一個國家平均家庭恩格爾系數大于60%為貧窮;50%-60%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屬于相對富裕。
但很顯然,如果簡單地以恩格爾系數來判斷是否屬于相對富裕,即中等收入階層,事實上可能會掩蓋很多現實的問題。
以北京為例,考慮到北京的房價、生活出行成本、醫療成本,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一個年收入即使達到10萬元的家庭,都很難買得起房。特別是在通脹的背景下,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縮水最快,壓力最大,根據一些國際機構的排名,北京的生活成本在全球的城市里進入了前20名。北京人支付在食物上面的比例是很低,但在房子等其他生活成本方面的支出卻很大,年家庭收入在6萬元左右的,基本可以說只能維持溫飽。
不可否認,“橄欖型”社會結構無論對于中國經濟,還是中國社會,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橄欖型”社會結構的建立,需要大膽推進收入分配機制的改革,需要健全社會保障機制,需要很多領域更多層面的開放,而不是人為降低標準,制造出一個“數字上”的橄欖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