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息,《關于進一步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通知》發布,要求需在2月1日前完成相關數據錄入。
據悉,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了云南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并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接成功,能夠進行數據的正常傳輸。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切實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各縣(市)區、各國家級、開發(度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如期落實各項要求。
應對轄區內所有在建項目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發現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分包企業未實施實名制管理的、在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未將數據錄入云南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的,需在2月1日前完成相關數據錄入;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并在一體化平臺上進行公布,有關部門取消工程項目、責任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兩年內參加云南省、昆明市各類評獎評優資格。
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和數據錄入情況的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相關責任人;約談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并進行問責。
對切實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建筑企業給予支持。一年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可商請人社部門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