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決定”(下稱“文件”),其中提出,要求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實行現房銷售制度,堅決做到任何項目不附帶商品房用地。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對于房地產方面,文件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堅決破除“房地產依賴癥”,繼續嚴格執行全域限購等政策,實施重點城市“一城一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建立健全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和調控評價考核查處機制,堅決做到任何項目不附帶商品房用地;加快發展旅游地產、商業地產,繼續實施棚戶區改造,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
與此同時,文件還提出,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設立不動產投資收購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
此外,文件還公布了二十多條舉措,包括推進高水平開放,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積極穩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早期安排,聚焦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明確產業和園區年度發展目標等。
此前的6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6月1日出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舉辦新聞發布會。會上,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提到,目前省委對自貿港大體上總結了13類、100多個風險點,全島進行全域限購也是風險防控的一個方面,從2015年開始暫停批地、有地的房地產商暫停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