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玉彬、溫津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蔚永慧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夏冰松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柳宗良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楊洋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谷新宇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鄒麗平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牟靜豐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郭志川為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王先杰、尚俊明為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胡斌為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溫宇順為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
鄭愛華為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
石波為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潘華為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綜合審判庭庭長。
免去:
張福臣、王志英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柳宗良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趙松濤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溫津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李玉彬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王貴森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孫志英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王云涯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蔚永慧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甲平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夏冰松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鐘光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于文革、衛建寧、于桂華、王維艷、徐林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洪春的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麗莉的北安農墾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祁紅艷、李印、牟進全的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范廣訓的寶泉嶺農墾法院普陽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璇的建三江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孫閎力的紅興隆農墾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劉寶云的紅興隆農墾法院雙柳河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瑋的牡丹江農墾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楊勁松、凌左彬、宋亞萍、張志光的牡丹江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黃國民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執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沈永兵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連奎、費璇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尹燕彪、王夢穎的方正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徐衛的林口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孫德華、聶東、顏華的林口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鵬的鶴立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初眾、唐興海的鶴立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海波的鶴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呂洪明的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姜立志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孫克強的沾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初景君、石永丹的沾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林春芳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慶春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烏鴉泡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芮凝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衣曉靜的雙鴨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振武的樺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溫泉、陳延偉的亞布力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關偉的大海林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海霞的大海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隋艷的大海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少平、杜德平的山河屯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孫蘭晶的葦河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敏靜的葦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周海燕的葦河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魏晶、周洪霞的葦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高燕靈的綏陽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劉國印、劉星源的綏陽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長波的柴河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海濤的柴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紀長穎、管仁英的柴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金鋒的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高峰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劉金泉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鄭愛華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溫宇順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胡斌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石波的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潘華的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韜的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吳海鵬的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杜文勝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昌勝、鄭哲權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廣軍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逄淑穎的黑龍江省樺南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青山、趙大慶、李林恒、李紅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