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紀委監委17日通報,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呼蘭區委原書記朱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經查,朱輝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與多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巨額經濟損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
朱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昏懶庸貪,擅權妄為,為當地黑惡勢力非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賣官鬻爵,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收錢斂財;生活放縱,道德敗壞,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并報黑龍江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朱輝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