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對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茆慶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茆慶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中央企業時任主要負責人,本應牢記初心使命,但其逐漸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毫無紀律意識,違規取得、持有、使用高爾夫球卡,索要名酒,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權力觀扭曲,將權力作為干預職工錄用、項目合作、資源開發并從中收受財物的工具;“靠企吃企”,家風不正,默許、縱容其配偶及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謀取私利;群眾感情淡漠,侵害群眾利益,長期低價租占用于解決職工住房困難的公有住房;腐化墮落,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茆慶國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茆慶國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免去其中國鹽業協會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茆慶國簡歷
茆慶國,男,漢族,1953年5月出生,江蘇灌云人,研究生學歷,1969年9月參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12月,任中國鹽業總公司(后更名為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鹽公司)副總經理;
2003年12月,任中鹽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1年4月,任中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3年3月,任中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4年8月,免職退休;
2014年10月,任中國鹽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黨支部書記、理事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