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紀委監委9月17日發布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劉自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自力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對其問題調查核實時,與相關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違規在干部的職務晉升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獲得茅臺酒經營權,大搞權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自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之一,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自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