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傳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傳忠理想信念喪失,背棄黨的初心使命,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安排他人用公款報銷應由其本人支付的費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及他人在企業經營活動、干部錄用、職務調整和晉升方面謀取利益,違規投資非上市公司,收受禮金;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道德敗壞;經濟上貪婪無度,甘于被不法私營企業主“圍獵”,利用監管權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工程招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魏傳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魏傳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