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通知要求,規范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
根據通知,要完善培訓體系,統一標準要求。企業、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要按照“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開展培訓、考核、發證。同時,應依據統一的職業標準、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開展培訓,完成相應培訓后,須通過統一測試題庫對參訓人員進行測試。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編碼規則為測試合格人員生成電子培訓合格證。培訓合格證作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水平的證明,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予以認可。
要規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職責,指導、監督本地區培訓工作,同時要制定本地區培訓機構具體條件,指導下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對提出培訓申請的各類培訓機構進行招募、遴選。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將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中公示,供有需求的企業和人員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實施培訓后,要按要求向相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測試申請,符合培訓要求的,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抽取試題、組織測試。
要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培訓質量。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申請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的培訓機構嚴格審核把關,確保培訓機構具備開展相應崗位職業培訓的能力。要加強培訓過程監督指導,組織開展不定期實地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培訓機構要重點監督檢查和甄別處理。同時,要積極探索利用人臉識別、打卡登錄、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訓關鍵環節監督指導力度,推動培訓機構公開培訓信息。對在培訓、測試環節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要予以通報,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清出培訓機構名單,積極營造良好的行業職業教育培訓生態環境。培訓機構應健全培訓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自覺接受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
要落實繼續教育,適應崗位需求。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繼續教育的總體要求,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實際,對施工現場專業人員進行繼續教育,提升其專業能力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促進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提升。從取得培訓合格證次年起,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每年應參加一定學時的繼續教育,并計入個人培訓信息記錄。2年累計不滿64學時或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重新參加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學習。此外,鼓勵各地探索務實高效的繼續教育組織形式,積極推廣“互聯網+培訓”模式,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提供多渠道、多類型的繼續教育資源。
要開展培訓試點,穩步推進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選取有代表性的龍頭骨干企業、職業院校、建筑產業工人培育示范基地等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試點。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選取本地區有代表性的企業、院校等培訓機構開展試點。參與試點的培訓機構應具備相應培訓條件,不斷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培訓投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同時公布了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合格證編碼規則、職業培訓合格證樣式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