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屬資源性缺水城市,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17%。為此,長春市近日確立了“三條紅線”,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確保全市供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
一是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從今年開始,長春市正式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制定主要江河和地區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將與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對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責令停止。同時,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確定地下水開采總量,加快地下水專用井規劃建設,協調好生活、生產、生態環境用水,完善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計劃。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從今年開始,長春市正式實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產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依托水資源實時監控系統,對取用水達到一定規模的用水戶實行重點監控。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制度。加快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建設節水示范工程,普及農業高效節水技術。盡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工藝、設備和產品。
三是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長春市將實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對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體系,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