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6日舉行專題發布會,就城鄉融合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等做出詳解。此前一天,中國政府網披露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據介紹,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從2018年到2022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第一個五年,迫切需要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作為制度保障。第二步,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第三步,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成熟定型。
值得關注的是,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里提出的五大任務中,第一條就是建立健全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發改委發展戰略和規劃司司長陳亞軍說,所謂要素就是人、地、錢等等。這條任務里,“人”是放在首要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核心任務。我們說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首先要解決的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問題。”
意見中還明確提出要統籌提高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四個方面的收入。對此,陳亞軍在發布會上回答《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問時說,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其實是城鄉融合的一個根本目的,同時也是結果。城鄉融合發展的五大體制機制改革都是有利于農民增收的。
他表示,從宏觀角度說,要增加農民的收入關鍵靠分子和分母聯動,一個方面要做大分子,另一方面要縮小分母。所謂縮小分母,就是減少農民。要持續轉移農業就業人口,特別是通過城鎮化來減少農民。這樣剩余的農業勞動力能夠占有更多農業生產資料、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有利于推進農業機械化、實現農業現代化,也有利于提高農業勞動者收入。所謂增大分子,也就是提升農業的價值鏈。通過農業農村新業態的培育,包括一二三產業的融合、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拓寬或者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這樣兩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實現農民收入的持久穩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