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22日公布了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8省區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8省區共問責1035人,其中,廳級干部218人,處級干部571人。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至9月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
從各省區問責情況看,吉林省問責人數最多,為177人;其余各省區依次為山東163人;四川160人;新疆(含兵團)146人(兵團34人);海南135人;浙江109人;西藏83人;青海62人。
從問責情形看,被問責人員中,誡勉296人,黨紀政務處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處理10人。
這位負責人說,8省區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突出了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問責工作中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的原則,嚴格細致,實事求是,為壓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此外,從被問責人員分布看,涵蓋了地方黨委、地方政府、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國有企業等,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相關方面,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
同時,這位負責人表示,從移交問題分析,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約44%;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占比約38%;涉及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的問題占比約15%,其他有關問題占比約3%。
當天,生態環境部還同步公開了7起典型案例問責情況,分別是——
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嚴重惡化,共給予22人黨紀政務處分;
浙江省違法違規圍填海問題突出,共問責33名干部;
山東省嚴重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問題突出,共問責21名干部;
海南省三亞市政府違規干預執法,致使違法建設行為長期未得以制止,共問責19名干部;
四川省在自然保護區內大量違規審批和延續采礦探礦權,共問責22名干部;
青海省建設項目違規占用草原問題突出,共問責7名干部;
新疆烏魯木齊市非法傾倒污泥侵占破壞國家級公益林,共問責9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