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日舉行的最高法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副庭長魏文超指出,在公益訴訟當中,裁判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包括確定生態服務功能損失的時候如何計算,最權威的是通過司法鑒定,此外還可以通過委托國務院生態環境資源主管部門推薦的機構出具專業意見,或者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具專家咨詢意見的方式。
最高法今日舉辦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會上有記者問:們關注到在司法實踐當中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的計算一直是缺乏細化的標準,想問一下從最高法層面是否會考慮出臺司法解釋予以統一裁判尺度?
魏文超介紹,在公益訴訟當中,裁判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包括確定生態服務功能損失的時候如何計算,是比較專業的問題,現在主要是有幾個思路。
魏文超介紹,最權威的是通過司法鑒定,但是現在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少,費用高,難以滿足司法實踐的需要,基于這樣一個實際情況,如果無法通過司法鑒定確定修復費用的,我們可以通過委托國務院生態環境資源主管部門推薦的機構出具專業意見,或者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具專家咨詢意見的方式,比如說可以咨詢專家,由專家來提供咨詢意見,結合環境損害的程度、修復的難易、行政主管機關的意見、排污者的非法獲益等案件中的具體情況,由法官根據司法解釋和證據規則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費用標準。
魏文超還介紹,司法實踐中,較常見的確定方法是虛擬治理成本法,當然這些專業領域的問題需要我們更多的引入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以及相關的專業人士來為我們的審判提供專業知識的參考和支撐。具體的規則是我們下一步需要深入研究細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