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26 14:36: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李紅梅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隨后,11個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的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了《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該文件公布了采購品種和數量,前所未有地確定了大約60%—70%的用量,成為國家組織集中采購試點的一個突出亮點。
此前,藥品招標采購往往只是跟藥品企業確定一個中標價,并不能保證藥品在中標地醫院的采購數量,從而影響了集中采購的實效。可以看到,相對于以往的采購形式,國家組織的集中采購試點范圍更大,約定了市場用量。不僅如此,此次采購競標品種全部是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優質藥品,更加貼近了集中帶量采購的本意。因此,社會各界對此次集中采購試點有了更多期待。
藥品集中采購,類似于日常生活中的“團購”。從一開始的地市集中采購,到省級集中采購,再到跨省聯合采購,不變的是“團購”原則。國家組織的集中采購試點可說是更大范圍的“團購”,其采購藥品的數量更多,用藥的人群更廣,采購的金額更大。相對來說,可以擁有更大的市場話語權,“優選”出價格更低、更優質的藥品。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必須突破此前只招不采、中標不帶量的做法,封堵“二次議價”、價格越招越高、只招價格不招質量等種種漏洞。這其中的關鍵,就在于使用帶量采購的“撒手锏”,同時提高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入圍門檻。
帶量采購并非新事物。然而,由于采購機制不順,集中采購方、醫療機構使用方、醫保出資方常常各執一端,帶量采購常常難以落實。現實中,藥價扭曲的形成機制、醫療機構以藥補醫機制、帶金銷售的藥品流通模式,把藥價推向虛高。在采購機制沒有理順的情況下,原有的定價模式難以被打破。在這種背景下,帶量采購實際上被架空,藥價自然“越招越高”。此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目的就在于讓醫療機構回歸藥品購買方、使用者的本位,驅動醫療機構主動壓藥價、講質量、拼服務,真正做到帶量采購、量價掛鉤。
對于藥企來說,約定中標用量也意味著穩定的市場預期;以此為基礎,可以給出更加真實的藥品價格,擠出虛高水分。那些沒有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非專利藥品,會在競標中被淘汰,有利于激勵制藥行業創新、健康發展,優化藥品流通秩序。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配套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尤其是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以科學的補償機制盡快取代以藥補醫機制,建立完善醫務人員的薪酬制度,才能守護帶量采購成果,鞏固合理藥價形成機制。最終,隨著醫生主動合理檢查用藥、科學診斷治療,避免過度治療、大處方等現象,相信百姓看病用藥的負擔會進一步減輕。
此次國家組織的集中采購試點吸收了各地實踐經驗,完善了采購機制,以戰略性購買方式站到了藥品定價的前端。確保試點取得預期成果,關鍵在于抓好落實。惟其如此,我們才能花好醫保的每一分錢,切實降低百姓負擔,以更優質的醫藥服務更好保障人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