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17 12:15:3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盛 明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對近期查處的6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這6起典型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地區和部門環保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失察,執法不嚴;一些干部作風不細不實,敷衍了事,甚至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等。多名領導干部因未落實好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受到了黨紀政務處分。
無獨有偶。此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召開的一次常委會也引發關注。在這次會上,銀川市委常委、永寧縣委書記錢克孝,銀川市副市長徐慶,永寧縣縣長李潤軍三人被免去職務。被免職的原因是,他們在處理泰瑞制藥違法恢復生產的問題上,既不制止也不上報,對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擔當、不碰硬,沒有認真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生態環境保護事關民生福祉,事關長遠發展,其重要性毋庸多言。黨的十九大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明確為“三大攻堅戰”,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將這些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是重大的政治任務。近期從中央到各地的密集問責通報,將“劍鋒”對準了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不力的失職失責、敷衍塞責、不擔當、不作為等“軟肩膀”行為,釋放出“問責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懾效果。
這種從嚴問責導向,早在2016年7月開始實施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就有鮮明體現。《條例》對“在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或者在處置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等情形,給出了明確的問責規定。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也有“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等規定。可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是必須嚴格遵守的紀律和規矩,來不得任何搞變通、打折扣。
挑不好擔子,必定要挨板子。從這個角度看,上述江西、寧夏的嚴肅問責,其實都在情理之中,并不值得大驚小怪。黨員干部特別是手握權力、主政一方的領導干部,不能只是圍觀“別人的故事”、事不關己看熱鬧,而是要對照反思自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才是“正確的打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