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近日對山西省臨汾市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作出了判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的16人作出判決。其中,主犯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3月28日 數據異常 確認人為干擾
3月28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告,在監測數據審核時發現臨汾市部分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異常。生態環境部派出工作組赴臨汾飛行檢查發現6個站點采樣系統受到不明身份人員人為干擾,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警力組織偵破,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
5月30日 法院判決16人受到相應處罰
據介紹,5月30日,山西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臨汾市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張燁、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人均受到相應處罰。
涉案人員更多 組織嚴密 策劃專業
本月23日,生態環境部環境監測司負責人對此事進行了回應。他表示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是繼西安環境監測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懲處的又一起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典型案件。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案件涉及人員更多、組織嚴密、策劃專業,其影響惡劣、性質嚴重、教訓深刻,令人警醒。
這位負責人表示,這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單位沒有真正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弄虛作假,片面追求政績,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卻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打歪主意,嚴重違背中央相關要求,觸犯法律“紅線”。
當地曾因二氧化硫超標引發關注
據了解,山西臨汾曾因二氧化硫嚴重超標引起廣泛關注。此前有報道稱,為了降低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涉案人員多次進入監測站,實施人為干擾。
生態環境部表示,將持續加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張文清張燁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就在昨天(24日),臨汾市人民政府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稱,5月27日,已對涉案人員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市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張燁2人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理;對市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李皇濤2人解除勞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