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11日在北京表示,五年來,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作出法律解釋9件,“立法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效果好”。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張德江向大會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在回顧過去五年立法工作時,他說,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張德江總結了9方面成果:審議提出憲法修正案草案;健全保證憲法實施的法律制度;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推進編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總則;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立法;用法律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新進展。
在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方面,張德江說,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保持政治定力,把握立法時機,相繼出臺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國家情報法以及國防交通法、軍事設施保護法、核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為維護國家安全、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方面,張德江總結說,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作出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決定,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方向和基本制度安排。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堅決遏制和反對“港獨”行徑,捍衛憲法和基本法權威。批準內地和香港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決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確保該法在香港、澳門得到一體遵循。
張德江還在報告中提出2018年立法工作建議。他說,要研究編制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包括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加快民法典編纂工作,審議民法典各分編;研究制定房地產稅法;制定外國投資法、電子商務法;修改刑事訴訟法等,并繼續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相關工作,保證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