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阿里巴巴集團發布的2017年知識產權年度報告顯示,在執法機關、品牌權利人、消費者等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下,阿里在網絡假貨治理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歷史性突破,網絡售假問題得到顯著遏制。2017年,阿里關閉24萬個淘寶疑似侵權店鋪,知識產權侵權投訴量下降42%……大數據固然是網絡打假好助手,但網絡打假更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性工程,需要企業積極參與,需要行政、司法機關嚴把治理關口、各司其職,更需要全社會共畫網絡打假同心圓。
網絡假貨屢治不絕所折射出來的問題,其本質是各類共享經濟所面臨的共性問題。網絡空間是人類生活的新空間,基于互聯網技術而形成的共享經濟模式是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有效方式。如果說以互聯網技術為載體的共享經濟的核心是創新、創造、創業的話,那么其文化主旨必然是共享、共治。沒有分享交流、互聯互通,互聯網市場不可能迅猛發展;沒有共享共治、命運相連的意識,互聯網市場秩序就會遭遇巨大挑戰。共享的前提是共治。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顯然,這為新時期網絡空間治理指明了方向。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網絡空間必須“人人盡責,人人享有”,使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作為網絡市場準入關卡的守護人,監管部門要改變傳統屬地管轄模式下的各自為戰格局,構建信息共享與協作執法機制。相較于傳統實體市場主體運動式監管機制,監管部門在網絡市場監管上更應轉變以罰代管思維、打破監管癥結、升級監管手段。不只是監管部門的互聯網思維缺失,法律懲罰寬松也為網絡售假留了刀下不殺的情面。違法成本低和執法成本高,致使對大多數制假售假者的處罰如隔靴撓癢,難以讓售假者痛。只有對這種赤裸裸的行為人施以嚴刑峻法,方能起到威懾作用。
另外,在經濟社會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的今天,維護互聯網安全、加強網絡空間治理,與社會每一個個體息息相關。由于規范引導“互聯網+”產業發展的法治建設滯后,對網絡售假行為難以繩之以法,使其違法成本過低,無法形成強有力的法治威懾。如果全社會不能共建共治共享,即便互聯網企業力能扛鼎,也無法“兼濟天下”。因此,互聯網企業要打破信息、信任壁壘,在企業之間及互聯網企業與權利人之間形成信息分享與產品共建,提升網絡假貨識別能力。面對制售假者線下假貨源頭久打不絕的現實,社會要形成共識來推動降低制假入刑門檻。面對銷售假貨犯罪成本低、處罰不足以震懾制假售假,互聯網企業應聯合權利人、誠實商家及直接受害消費者,對售假商家提起民事訴訟,通過追償形式讓售假者痛。另外,消費者是網絡假貨直接受害對象,社會要鼓勵消費者參與到網絡假貨治理與知識產權保護上來,讓受害消費者敢于對假貨說“不”,在網上購物時注意固化證據,積極收集維權證據。
總之,制假售假是商品經濟的伴生物,即便在互聯網時代換個馬甲,但仍不能改變其本質。橫行無阻的網絡假貨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讓消費者談假色變,嚴重影響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唯有政府、企業、個人攜手,共同參與網絡空間共建共治,才能斬斷從線下制假到線上售假的產業鏈,才能讓互聯網空間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