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醫保控費又成熱點,“某地三甲醫院緊急停用部分醫用耗材”“某醫院設定費用上限,到額度后趕患者出院”“某地慢性病藥品只能開一周,上限300元”之類的消息傳開,引發公眾關注,更引發部分患者擔憂:“醫保是不是已經沒錢了?”
作為社會保險基金之一,醫保基金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制度上,設計了多道防線確保安全,即使稍有透支,還有財政來兜底;具體執行上,絕大多數地區醫保基金實行的是總額控制的支付方式,保證了費用不可能突破總額,基金穩定運行是有保障的。從相關權威部門公布的結果看,各省份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有結余,部分地區甚至存在結余過多的問題。正如有論者指出的,相關利益方拿“醫保控費傷害患者利益”來說事,有借機擺脫醫保控費約束、謀不當利益之嫌。
醫保控費源于醫保收入有限與人民群眾對醫療服務需求不斷增長的矛盾,在醫保基金供給總量適度增長的同時,大力提升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醫保控費的本質。近年來,國家對醫保控費越來越重視,出臺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具體要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已從單純的醫保業務工作轉變為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
醫保控費,控的是醫療機構的費用總額,不針對群眾個體。醫保控費不是不讓群眾用好藥、享受優質服務,而是要求醫療機構加強技術和管理,減少費效比不高的輔助用藥、超常規用藥和高值醫用耗材,降低單項醫療成本,在保證質量的同時將醫療總費用降下來,這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當前,個別醫療機構不從機制體制入手,不敢動既得利益者的“奶酪”,簡單地將任務分到科室,科室分給醫生,醫生又將控費壓力轉到患者身上,將深化醫改的好經念成了“緊箍咒”。一些監管部門平時不管不查,美其名曰“只要結果不管過程”,年底發現要超標了,才倉促發聲、突擊發文、突擊檢查,既無法挽回已造成的基金損失,又給群眾造成不便。
醫保控費離不開群眾支持,必須堅持合理的費用分擔機制,讓群眾參與控費。目前,我國實施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強調“保基本、保住院、保大病”,治病時個人要負擔一定的比例:費用大,自身負擔大;費用少,個人負擔省。這樣就能引導群眾合理選擇經濟有效的治療方案,適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現狀,這是必須長期堅持的。如果一味強調提高待遇,不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各類昂貴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塞入醫保范圍,將醫療保險福利化,造成治病花了多少錢與個人無關,就會削弱群眾參與控制醫療費用、節約醫保基金的動力,必定不可持續。
推動醫保控費要結合推進醫改來實施,保障醫生的合理收入。醫療、醫保、醫藥政策必須聯動,以藥補醫機制必須徹底破除。當體現醫生技術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合理了,當醫生的收入與醫院藥品、耗材、大型檢查等業務收入不再掛鉤了,讓醫生積極推動“花小錢治大病”就不難實現。
作為監管部門,抓醫保控費必須常態化。年初要有明確任務目標,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時監控監測,定期調度檢查,將醫療費用在一定范圍排序公開,讓不合理費用較高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出出汗”,防止釀成“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