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文先生的父親突發腦溢血在湘潭市中心醫院住院,10個月后去世,醫院開出60多萬元的醫療收費單據,很多收費名目跟實際情況不符。經查,醫院亂收費屬實,涉事科室的護士長被撤職,兼職會計也被調離崗位。
面對質疑,該院物價辦聲稱,“就算是醫院亂收費騙醫保了,也只能由醫保局來管。”如此強硬,底氣何來?
按照當地衛計委的說法,湘潭市中心醫院確實存在多收取護理費、醫用耗材費的現象。當地醫保局已對涉事醫院進行了3倍處罰。從報道可知,文先生的父親看病共花了60多萬元醫療費,經醫保報銷后自費花了2萬多元。將這些信息拼接一起,不難看出該院已涉嫌騙取醫保。
“兩高”下發的《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應酌情從重懲處。”
今年年初,國家審計署發布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結果顯示,部分定點機構和個人騙取套取醫保基金。比如,923家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涉嫌通過虛假就醫、分解住院等方式,騙取套取醫療保險基金2.07億元作為本單位收入核算,也有少數自然人涉嫌通過虛假異地發票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險基金1007.11萬元。可見騙取醫保已是不少醫療機構的習慣性動作,監管部門除了叫停此類現象,更需建立有效措施防范;除了要求涉事機構整改,更應該讓涉事人員承擔法律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曾怒斥一些涉事官員,“有的地方扶貧、涉農、醫保、低保資金都敢貪敢挪,而且拿這些錢來行賄買官,群眾的‘保命錢’成了干部的‘買官錢’……惡行令人發指!”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湘潭市曾下發《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嚴厲查處騙保套取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隨后,湘潭醫保智能監控系統上線運行,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度醫療,套取、騙取醫保基金行為,醫保部門一查便知。可是,為何未能遏制湘潭市中心醫院亂收費或涉嫌騙取醫保等問題?
“我父親是國家干部,可以報銷,其他人呢?沒有醫保的人怎么辦呢?能看得起病嗎?難道因為花的是醫保,亂收費就可以默許嗎?”文先生的追問讓人動容,誰來給他一個滿意的答復?如果容忍挖醫保的墻角,那么只會肥了少數人,坑了大多數人。百姓的救命錢一分錢都不能蠶食,一旦觸及刑法就應當被嚴懲。期待監管部門徹查此事,并構建嚴嚴實實的制度保障,給公眾吃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