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惠州列入國家首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3年的試點發展,城市不斷完善,無論是市域城鎮化格局、經濟發展水平,還是城鄉基本服務均等化、生態環境等方面均取得長足發展。去年底構建綠色化現代山水城市的目標的提出更是邁入了新的建設進程。
然而,城鎮化建設可喜的成績背后同樣面臨著壓力。城鎮化質量不高、產城融合有限、區域發展不協調、環境壓力增大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實現優化?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惠州市發展與改革局正式聯合印發《惠州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指明方向,提出未來周期內,惠州將規劃建設新區和重點城鎮并逐步引導人口分散轉移和布局,逐步形成“一區、三軸、六組團、多節點”的網絡型市域城鎮空間布局。
記者注意到,對于未來的惠州新型城鎮化的建設,《規劃》提出具體目標:到2020年,力爭不少于10萬本市農業轉移人口和40萬異地務工人員落戶城鎮,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與此同時,建立起完善的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使新市民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均等的社會身份和市民認同感,以及帶動城市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的發展。
2020年40萬異地務工人員落戶城鎮
“盡管《規劃》剛發布,但各項工作早已在穩步實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3年前列入國家試點城市,相關新型城鎮化工作就已經穩步展開。
他介紹,截至當前,惠州城市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已超過90%,45個鄉鎮編制完成總體規劃。具體到鄉鎮層面,惠州全部1043個行政村中已有640個已編制完成村莊規劃,2812個50戶以上較集中自然村則全部完成建設規劃編制,完成率達到100%。
面對這一局面,《規劃》也提出在新型城鎮化的建設進程中,惠州面臨著良好機遇。規劃梳理介紹,自1982年至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從17.9%提高至68%,年均提高約1.5個百分點;市轄的“四區三縣”也基本形成了以市區、縣城,中心鎮、專業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此外,跟隨GDP的不斷增加,城市社會經濟的進步,“一市三組團”往“一式六組團”發展更是帶來了城鎮化發展格局的不斷優化。
這一背景下,《規劃》提出在城鎮化有效擴面的基礎上帶動質量的提升。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實現不少于10萬的本市農業轉移人口,以及40萬異地務工人員落戶城鎮,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明顯縮小。與此同時,結合惠州建設綠色化山水城市的要求,城鎮化進程還需帶動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的發展,推動節能節水產品、再生利用產品和綠色建筑比例的提漲。
在城鎮化建設目標的設定上,記者注意到,在省住建廳和省發改委今年8月聯合印發的《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中就提出全省建設目標,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1.7%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聯系《規劃》提出的惠州標準,較廣東省均標準明顯高出許多,可以看到,依托贛深高鐵、深惠城際等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以及惠南新城、稔山新城等新城市組團的規劃打造,惠州新型城鎮化建設有著充分的自信。
除了在人口城鎮化領域的要求,《規劃》對于未來惠州城鎮化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也著重關注。要求城市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和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同時完善城市職能配置,支撐城鎮的發展。同時也要求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城鎮化的進程之中,“看得見山水、留得住鄉愁”,有效傳承和保護地域文化,優化改善城鎮空間品質和城鄉人居環境。
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區分,統稱居民戶口
何謂新型城鎮化?“城鎮化一方面是城市空間的拓寬,城市骨架的延展,另一方面還是人口的市民化。”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如是介紹。他說,隨著環大亞灣新區、潼湖生態智慧區等新區,稔山新城、惠陽新城等新城建設,惠州城市土地城鎮化成效顯著,但如何提高人口的城鎮化率,讓更多的異地務工人員落戶惠州,同樣也是工作的發力點。
《規劃》對此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首先則指出穩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今年底實現不少于5萬本市農業轉移人口和20萬異地務工人員落戶城鎮,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
與此同時,還將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和配套政策體系優化社會管理。讓農業轉移人口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會身份和權利,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鎮公共資源、社會福利和獲得社會認同。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惠州該項工作不斷取得進展。在人才引進和異地落戶方面,接連制定出臺《吸引產業和科技領軍人才實施辦法》、《惠州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等措施,推進“人才雙高計劃”、“高技能人才入戶”、“優秀外來工扎根工程”等舉措優化結構,從購房入住,到積分入戶,再到今年發布《惠州進一步放寬人才入戶條件》提出全日制大專和本科學歷可以直接落戶,一系列的舉措實現了累計超過20萬人次落戶城鎮。
在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環節,《規劃》介紹將參照執行“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的入戶政策,按照“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的人員”的條件入戶惠城、惠陽、仲愷和大亞灣,對博羅、惠東、龍門3縣城則全面放開建制鎮和縣城落戶限制,為符合條件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提供足夠的便利。
備受市民關心的戶籍制度也迎來突破。《規劃》要求推行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為惠州市居民戶口,讓新落戶的農業人口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中,相關部門也將對教育、衛生計生、養老、住房等領域現有各種與戶口性質掛鉤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除國家明確規定的標準外,取消按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標準。
此外,為進一步優化新型城鎮化管理,《規劃》建議拓展居住證社會應用功能,建立完善居住證“一證通”流動人口管理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居住證持有市民通過積分,階梯式享受基本醫療衛生、基本公共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資助、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以及就業扶持、住房保障和社會救助等方面服務。逐步將2010年取消暫住證后累計至今近100萬的居住證人員納入市民化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