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出爐。該辦法規定,學生有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等行為,不能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此外,評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8月30日《西安晚報》)
近年來,各地及高校有關于貧困生認定的辦法、標準,確實是五花八門。一方面,這說明,到底如何認定貧困生,日益成為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并引發了認定者的思考和創造性的應對,這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各種辦法在吸引眼球的同時,也時常引發爭議,給人的印象是,如何認定貧困生,成為了一件棘手之事。
客觀說,像這次的規定提出在外租房,經常去網吧的學生,不能認定為貧困生,就出發點和技術層面而言,未嘗沒有一定道理。只是,如此具體而微的限制條件,稍具備常識的人,都知道存在問題。比如,不能經常去網吧,那么自己購買筆記本電腦,算嗎?因為學習需要,又買不起電腦,也不能去網吧?而過去就有高校要求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學生不能被認定。按照這個邏輯,經常上網就不能被認定為貧困生,顯然有違常識。
貧困生幫扶,本來是高校和相關部門的一項人文關懷政策,但如何落地,更為考驗這份人文關懷的誠意與智慧。一刀切的細化標準,雖說可以體現認定的嚴格,但由此帶來的“誤傷”,以及可能對學生的尊嚴和心理造成的傷害,卻不容忽視。所以,如何評定,首先考驗的是,高校以及政策制定者到底如何看待貧困生的尊嚴問題。像中科大那樣的“隱性資助”,顯然就起到了在認定精確度與尊嚴照顧上的平衡。而實現這種平衡的關鍵,在于評定者是否愿意為學生的尊嚴付出更多。
事實上,如今既有學生的家庭信息檔案,又有食堂飯卡的消費記錄,按理說,只要評定方多一點心思,多運用“技術”的力量,做到“幫扶潤無聲”其實沒那么難。當然,具體方法仍是技術層面的事。對于貧困生的認定,還與相關方面到底如何看待貧困生的權利有關。比如,獲得幫扶的貧困生到底有沒有權利自由消費,合理的邊界又在哪?這里的關鍵在于,要在正常的語境下來看待消費標準。比如,在當前的互聯網時代,大學生買電腦,已經成了必要消費,這個時候還將之視為是不應該的“奢侈”消費,顯然就多有不當;再比如,在外住宿,如果個別貧困生確有特殊需要,是否就一定視為是高消費?這些都有待討論。
到底如何看待受幫扶者的權利問題,不僅是高校中的貧困生認定,在更廣闊領域的貧困戶、低保戶認定中,也同樣重要。首先,幫扶方當拋棄那種用俯視的眼光去看待“貧困”標準與貧困生權利的扶貧方法,而是應該置于人的正常需要和生活環境中去打量,僅憑借某項標準就進行認定,不僅粗暴,也可能失準。應該看到,幫扶不能構成對貧困者的一種限制,不能將扶貧當作為一種“綁架”和“交換”,相反應是給他們更多的“自由”,獲得尊嚴與物質的雙重提升。
所以,貧困生認定在今天屢屢成為一個問題,還是在考驗我們,在扶貧上到底如何平衡好尊嚴與效率的關系,又如何看待貧困者的權利。不少高校都要求,評定過程中評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這已經是一種進步。但就現實而言,已然還不夠。扶貧的標準提高了,扶貧的理念更需進步,沒有理念的進化,“精準扶貧”自會成為一件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