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無錫市公安局發布了修訂后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取消了有關投資、購房落戶政策,增設了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將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范圍擴大至租賃住宅,新政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無錫市公安局相關人士認為,《規定》修改既是無錫貫徹落實中央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的具體舉措,又是無錫吸引優質人才、吸引優質勞動力,全面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具體政策支撐,考慮到無錫新市民的落戶需求,讓他們能夠享受到建設的成果、改革的紅利;同時進一步提升無錫人口素質,改善全市人口結構,為無錫打造“雙創”樂土、宜居樂園、產業高地及建設“富強美高”新無錫添油增力。
“租房落戶”吸引人才集聚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此次《規定》主要修改內容,第一是取消有關投資、購房落戶政策。無錫市現行規定中依據投資、納稅的金額和年限不同設定的落戶條件將全部取消,同時取消購房面積達60平方米以上準予落戶的政策,只要在無錫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不論住宅面積大小均可落戶。
第二是增設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增設專門條款明確將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范圍擴大至租賃住宅,凡在無錫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無錫市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5年(宜興為均滿3年)條件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第三是進一步放寬重點人群落戶條件。對中央要求全面放開放寬的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市外已安置的轉業、退伍軍人等重點落戶群體,增設落戶途徑、放寬落戶條件。同時對上述重點落戶群體不設定合法穩定住所的具體條件,可按實際情況將戶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賃住宅、單位集體戶和社區家庭戶中。
早在2014年5月1日,無錫市公安局牽頭制定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正式實施,在江蘇省首次、全國率先實現了大市范圍內戶籍準入登記、遷移規定“一體化”,并榮獲“2014中國全面小康十大民生決策”稱號。
該規定實施以來,無錫市外遷入人口共13萬,城鎮化率提升了近兩個百分點。
據無錫市公安局相關人士介紹,2016年,國務院及國務院辦公廳先后下發《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兩個最新戶改文件,規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落戶條件中的合法穩定住所應包含租賃住宅等最新戶改精神。
無錫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隊長朱利農說,租房者可以將戶口落在租住房屋,如果房東不同意,單位有集體戶可以落在單位集體戶,單位沒有集體戶可以落在所在社區街道。“只要將戶口落在無錫市就是無錫市民,就可以享受到和無錫市民相同的市民基本公共福利。”
“實施租房落戶,可以吸引人才來此工作生活,安居樂業。這對外來務工務工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有好處。”南京工業大學土木工程學院房地產經營管理系主任吳翔華認為,相比其他城市,無錫租房落戶的門檻較低。落戶門檻放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近年來無錫人口流入增速放緩的問題,吸引各方面人才和勞動力。
“租房落戶”與“租購同權”距離有多遠?
除了無錫之外,今年以來,鄭州、揚州、濟南等二線城市也通過修改地方法規的方式進一步放寬落戶門檻,并對租房群體敞開落戶的大門。其中,取消購房落戶政策,把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疇成新趨勢。
此前,住建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城市。
吳翔華介紹,“租購同權”是指以給租房者賦權更多的方式,彌補租房和買房所能享到的權利差距。“租房落戶是租購同權的基礎,但與租購同權還是有一定距離。”
吳翔華認為,“租購同權”目前來看并不現實。除了戶籍,買房還與教育醫療資源、社會認同、文化心理、投資手段等相聯系,購房者除了戶籍之外還想擁有的是相關社會權利,所以現實中還是會有一部分人會考慮買房。
對于這些城市是否會跟進推進“租房落戶”政策,吳翔華認為,這不能一概而論,而要視各個城市具體情況條件而定。
“租房落戶政策針對的是當前嚴重的人戶分離問題。”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理事陳寶存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的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則就稱為“人戶分離”。
陳寶存說,盡管有政策鼓勵,但相較于農村戶口和北京、上海等重點城市的戶口,一般城市的戶籍價值較小,外來人口缺乏入戶動力,入戶意愿不強烈。
陳寶存表示,終身租房習慣需要長期培養,這也是長效機制實施時最大的障礙。新建商品住宅豪宅化,帶來二手房源價格上漲,租金水平提高也可能是大概率事件,老百姓依舊會追求產權類型住宅。
也有專家認為,租房“賦權”所帶來的公共服務能力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增加等問題,尤其是要警惕引發租金非理性上漲,避免“租不起房”的現象發生。
專家建議與戶籍相關的配套必須到位
不管是“租房落戶”,還是“租購同權”,最受公眾關注的還是與戶籍相關的配套問題,比如頗受關注的學區房問題。
朱利農說,租房者在享受公共福利方面和其他市民待遇相同。但是公安部門負責的落戶是狹義戶口登記,這是各種福利的基礎,比如有了無錫戶籍,子女就可以按時打疫苗。但對于其他資源,是由市政府其他職能部門作規定,比如小孩就近入學,入學條件、學區劃分、學籍名額怎么確定,就需要教育部門規定。
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提出“租購同權”是有積極意義的,但這需要豐富優質教育資源,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才能實現。
熊丙奇以解決隨遷子女的同城入學問題舉例說,本來隨遷子女應該享有和城市孩子一樣的入學權利,近年來,各地尤其是大城市,針對隨遷子女,設置越來越高的入學門檻,這令同城入學的適用范圍越來越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大多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但是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卻越來越少。
“大家對租購同權的期待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學區房熱高燒不退的現實中,租購同權只是幻影,或者說只是房屋租賃市場的一個炒作點。”熊丙奇說。
“租購同權并不屬于戶籍政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王太元認為,“‘租購同權’是住房以及相關的社會管理領域的制度變革,甚至是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這中間當然有非常具體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問題的產生與解決,都與戶籍改革沒什么關系。”
王太元認為,每個人不論其性別、民族、宗教、職業乃至居住區域、居住狀態如何,都有被所在地方政府予以依法登記確認、并保護的權利,這項權利是不能被限制的,即使立法也不可剝奪。“至于登記之后是否享有相關領域的某項權益,也不應該以戶籍來確定。”
“功夫在詩外,在戶籍之外。”王太元說,本輪戶籍改革要想成功,配套必須到位,與戶籍密切相關的住房、教育、就業、工資、物價、土地等領域,都必須盡快完成各自的制度變革。否則戶籍改了,配套卻沒有變化,繼續用城鄉、農業非農業、本地人外地人等舊制度管理社會、限制公眾,戶籍改革就永遠不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