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境保護部印發《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項目清單》,甘肅省蘭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等228個地市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納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以下簡稱“中央儲備庫”),涉及具體工程項目3300多個,總投資約3000億元。
據悉,為推進國家“十三五”環境保護相關規劃重大項目實施,2016年,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啟動了水污染防治儲備庫建設。2017年以來,為進一步提高中央儲備庫項目質量,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等,環境保護部提出根據項目成熟度、事權劃分等對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并組織開展中央儲備庫項目調整更新。對2016年度首批入庫的118個總體方案項目進行調整,同時對2017年度新申報入庫的174個地市總體實施方案開展技術指導,最終共有228個符合條件的地市水污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入庫,內容涵蓋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同時,為落實國務院近期“拿出更多優質資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入各類投資,重點投向公共服務、脫貧攻堅、基礎設施等領域”的工作部署,水污染防治中央儲備庫建設鼓勵采用ppp模式,拓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本次中央項目儲備庫調整更新,特別對原2016年度中央儲備庫及新申報地市總體方案中涉及的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處理項目進行了梳理,對未按規定采用PPP模式的項目進行了剔除。
下一步,各省(區、市)將組織相關地市結合各地《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完善總體實施方案,優化工程項目布局。有關省份將在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項目儲備庫項目清單的基礎上,根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辦法》等有關要求,擇優選擇成熟度高的項目,編制水污染防治專項2017年度實施方案及年度績效目標申報表,申報專項資金支持和推進項目實施,確保水環境質量改善。
據悉,中央財政近期將下達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0億元,重點支持納入中央儲備庫的水環境保護和治理項目建設,加快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