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6月22日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馬琳為成都市監(jiān)察局局長。
決定免去:
景民的成都市監(jiān)察局局長職務。
免去:
李發(fā)清的成都市人大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王梅的成都市人大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任命:
王曉為成都知識產(chǎn)權審判庭副庭長;
于忠、魏軍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臧永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黃寅、吳爽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俊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馬麗莎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
王錦臨、楊喆、徐小蓉、申敬華、楊燕溢、蒲曉凌、岳云川、楊小卜、顏敏、張駿、魏豫平、常忠人、邱曉川、吳清華、羅德云、蒲昆蓉、何夢娜、張明、呂蓉、徐敏、秦超英、于廣畢、鐘天珍、劉抒、常璟璞、張燕、吳曉瓊等27人為成都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免去:
徐煒的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柴苗川為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王昕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陸芙蓉、劉洪波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逢平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馬琳辭去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17年6月22日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崗位變動,馬琳提出辭去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依照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馬琳辭去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