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放開四類人群落戶限制
落戶沈陽以穩定住所和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
6月15日,記者從省政府網站了解到,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遼寧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推進本地和外地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行相同的落戶條件和標準,確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力爭提高到65%。
落戶沈陽以穩定住所和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
《方案》提出全面放開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五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全面探索實行農村籍高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
沈陽、大連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包括租賃住房)、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區分城市的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
新就業大學生、外來務工者納入保障房范圍
《方案》要求,在保障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同時,將新就業大學生、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適當放寬準入條件,優化分配方案。同時,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研究制定將農業轉移人口、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
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
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已實現穩定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處于繳費期的進城落戶農民,根據本人申請,可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全部存儲額從參保地一次性轉入到落戶地,并繼續在落戶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方案》明確,凡持有我省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在就學所在地參加中考、高考。
來源: 沈陽日報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