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決定在北京市門頭溝區、江西省瑞昌市、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等100個縣(市、區),開展第一批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按照要求,開展示范的縣(市、區)要在2017年確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方法,并在半數以上鄉鎮進行全鎮試點,兩年內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所有鄉鎮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經費籌集、日常管理、宣傳教育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有關縣(市、區)可借鑒、可復制的典型經驗并進行推廣。到2020年底前,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普遍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地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和指導。2020年底前,每年組織一批縣(市、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對工作進展明顯、成效突出、模式成熟的示范,召開現場會推廣其經驗,并組織中央媒體進行集中宣傳報道,相關經驗將納入有關國家標準或技術指南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