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農民分配比例,以市場化價格進行補償計算,是農村土地征收改革未來方向。農民能接受,土地征收制度才能夠順利運轉。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近日,國土資源部審議通過了該部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其中研究起草《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項目,是其今年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5年初,根據中央要求和全國人大授權,國土部在全國選取33個縣(區)進行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項改革試點,這也被俗稱為農村“三塊地”改革。
根據計劃,試點任務到今年年底就將結束。看起來,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改革方面的法律修改有望加速推進。
農地征收立法加速推進,提高農民補償是重點。目前,很多大城市郊區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已經接近市場化價格。但在其他農村地區,農民獲得的土地征收補償款還是偏少。甚至個別農村地區,地方政府惡意壓低土地征收補償價格,引發不少社會矛盾。
當然,這不是說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不重要,只不過,農民土地征收補償不僅涉及農民利益,在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十分依賴的背景下,這項改革會對地方財政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在這“三塊地”改革當中,農村土地征收改革阻力最大。
2015年的改革試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各有15個地區,而農村土地征收卻只有3個地區。一些地方政府沒興趣搞農村土地征收試點,其背后就是這個原因。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地方政府大量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商業性開發。與地方政府通過土地出讓金獲得的巨額收入相比,失地農民得到的征地補償分配比例相對較小。
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廖洪樂在2008年的一項研究顯示,以全國土地出讓為例,1995年,政府VS集體、農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為2.5∶1;2005年,這個比例擴大到9.7∶1。集體和農民所獲得的分配比例,實在是少得可憐。
按照現有法律,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是按照土地產出計算,而地方政府把土地征收后,按照建設用地進行出售。其中存在的巨大差距非常明顯。
通過法律制定來增加農民土地征收補償收益,有其必要性。十八大報告中也曾明確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未來改革方向應該是:一是增加農民分配比例,地方政府減少分配比例;二是實現價格市場化,農地補償應該與同類國有土地的補償標準看齊。只有如此,農民才能夠心服口服。土地征收制度,也才能更順利運轉,減少糾紛。
增加農民分配比例,以市場化價格進行補償計算,是農村土地征收改革未來的方向。如此才能減少城鎮化進程中的利益沖突,讓社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