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新的經濟現象進入人們的生活,“分享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熱詞。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的《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6》顯示,2015年中國分享經濟市場規模約為19560億元,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活服務、交通出行、生產能力、知識技能、房屋短租六大領域;預計未來5年分享經濟年均增長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市場規模占GDP比重將超過10%。
分享經濟是指個人或組織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的閑置資源,使人力、產品、服務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滿足人們多樣化需求的經濟活動。作為一種新經濟模式,分享經濟顛覆了傳統的通過增加投入刺激增長的發展模式。
分享經濟雖然發展勢頭迅猛,但呈現的并不全是美好。比如,僅在共享單車領域,就出現了隨意停放共享單車影響交通,破壞二維碼使人無法開鎖,把車上鎖據為己有,把車的零件拆卸下來賣錢等不文明現象。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共享單車的“遭遇”表明,無論是與現行法律法規的沖突,還是相關監管規則存在空白,抑或公眾文明素質的滯后,都表明分享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需要規則盡快跟上。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律法規的完善是分享經濟發展的根本保障。無論是商業運行、組織管理,一些具體的分享經濟形態常常缺乏運行規則,也缺乏相應的法規保障。面對分享經濟的發展,適時調整勞動保障、保險、稅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參與平臺交易的行為,才能保護勞動者、消費者、平臺等各方的合法權益,分享經濟亟須納入法治軌道。
在規則的建立健全上,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不可替代。分享經濟發展過程中,不斷涌現的融合性新業態突破了細分式的管理模式。這就要求監管部門一方面明晰商業規則,建立安全標準,對損害公共利益、勞動者權益的企業及時予以干預,制止借“分享”之名推卸責任的行為。另一方面,破除準入壁壘,可采取“負面清單”的形式,劃定分享“禁區”,包容創新,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政策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是分享經濟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分享經濟平臺企業審核供應方信用只能依靠商業征信、點評等,而更為真實有效的以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為代表的金融征信,以及公安、工商、稅務等各類行政管理征信尚未與平臺企業實現有效對接。鑒于此,政府部門需要充分發揮監管、調控的作用,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臺無縫對接,打破信息孤島;加快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加強信用記錄、風險預警、失信行為等信息資源的披露和共享,讓監管部門、媒體、公眾通過社會信用系統、企業信息查詢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方便地獲得分享經濟平臺、服務提供者的資質信息、信用信息等。也可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務公司,構建用戶信用評級系統,建立誠信者和欺詐者的“紅黑榜”,曝光信用差的企業或個人。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道德經濟。完善法治是他律,道德建設是自律,只有他律與自律相結合,一個行業才能健康發展。對提供服務的商業平臺來說,須強化自律,主動設置合理的交易規則和安全的交易環境,不能把一切都交給監管部門。分享經濟建立在誠信基礎之上,需要消費者更新消費理念、提升文明素質,在共擔文明的基礎上分享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