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奪手機
因“用臟話辱罵女孩”、“搶奪手機”、“強行推搡女孩”等劣行,昨日以來,北京地鐵十號線一男子在網絡上引起聲討。今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報稱,經連夜工作,現已將嫌疑人張某(男,17歲)查獲。
不少網友看到消息后拍手鼓掌,稱警方辦案效率高效。不過有法律人士表示,因為涉案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如果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不排除逃過實際行政處罰的可能。
疑問1:男子在地鐵的行為如何定性?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王常清律師告訴“此刻”,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六條,結伙斗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以及有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王常清表示,從視頻中的內容看,該男子隨意辱罵他人,任意奪取女子手中的手機,涉嫌行政違法意義上的尋釁滋事、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公安執法機關可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在地鐵即將關閉時,男子將女子強行推出車門
疑問2:未成年人的身份對于實際處罰有何影響?
王常清稱,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不過以上法律規定是執行層面上的。也就是說,如果查實該男子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屬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但是不實際執行。另外,公安機關還可以對其處以罰款等其他行政處罰,且實際執行。
“此刻”注意到,近年來,未成年人出現暴力行為的新聞屢見不鮮,但因為身份特殊而免于處罰,引起輿論爭議。同時,對于未成年人的治安處罰年限,公安部也曾公布征求意見稿,引起各界討論。
據媒體報道,2016年8月,深圳兩位市民因為拼車發生肢體沖突,先是一女子與男子進行對罵,隨后男子揪女子頭發打耳光,并揪著女子頭發拖行半米,頭在地上磕了2次。最終,由于打人的男子未滿16周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警方對其免予行政處罰,未進行拘留處分。
2016年4月,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青少年毆打,并被逼迫下跪、甚至脫衣。旁邊還有很多人圍觀起哄,并用手機拍照。涉事者年齡從13到16歲不等,其中2名施暴者被處行政拘留五日。其余6人被批評教育。
2017年2月,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將行政拘留執行年齡從16周歲降低至14周歲。不過,有專家建議,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執行年齡應當慎重,同時,對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應當簡單采取成人化的處罰模式,特別是應十分慎重適用行政拘留等拘禁類措施,建議《治安管理處罰法》以12周歲為界限,設置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具有教育矯治和預防功能的干預措施。
早前報道:北京地鐵一男子辱罵推搡女乘客 警方:已查獲
“你就是個臭X,趕緊滾蛋,一幫外地X……”3月4日下午,北京地鐵一男子與兩名女孩發生爭執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該男子用臟話辱罵女孩、搶奪手機阻止報警,并將女孩推搡出地鐵。3月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經連夜工作,現已將嫌疑人張某(男,17歲)查獲。
網傳的一段2分21秒視頻中,“此刻”注意到,沖突疑似發生在北京地鐵10號線健德門站。有網友稱,被罵女孩是地鐵掃碼者,遭到男子拒絕后,雙方引起沖突。
視頻一開始,男子連續用“臭X、媽X、你丫滾蛋”等字眼辱罵兩名女子。其中一名女子打電話報警,該男子則一把奪過手機,并稱“你媽X報警試試?一幫外地X!”
隨后,兩名女孩嘗試追上去奪取手機,該男子退至地鐵門口,連續警告女孩,“別逼我打你!”此時,地鐵門開啟,男子將兩女孩引下車后再返回,并要求兩人“拿手機走人,下去我就給你(手機)。”而在地鐵門即將關閉的最后時刻,該男子突然用力,將其中一名女孩推出地鐵門外。
5日凌晨,一位名為“你們想聽前因后果嗎”的微博網友自稱“罵人男子”,其發文描述沖突經過:自己站著,倆女的過來要掃碼,擺了幾次手意思拒絕,然后出現視頻中的場景。“為什么拒絕這些所謂的創業掃碼,明白人心里自然清楚,和地鐵上乞討的幾乎一個性質。”
不過,“此刻”未能確認該博文發布者身份。與此同時,有網友稱,曾在地鐵遇到兩女孩,很有禮貌,自己表示拒絕掃碼后她們就說謝謝并離開。
該視頻在網上引發輿論熱議,有人表示,且不談地鐵掃碼是否違規,這男子戾氣這么重? 這滿嘴臟話,真是欠揍。還有網友指出,“旁邊這么多人,竟然沒有一個幫助女孩,覺得好心寒啊!最后一推,女孩很可能會出事的,被門夾到的話,會有生命危險的。”
5日凌晨2點25分,“平安北京”發文稱,“針對網友反映的一段拍攝于北京地鐵十號線車廂的視頻,我們已經關注,正在開展調查。維護公民人身權利和公共秩序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對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會依法予以堅決打擊。”
上午6點42分,“平安北京”再發布通報稱,經連夜工作,現已將嫌疑人張某(男,17歲)查獲。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