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此前,兩部委曾表示已請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對娃哈哈反映繳納了500多種收費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請問有什么新進展?
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企業反映的問題,委托浙江省等25個省(區、市)財政、價格及其他有關部門協助核對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的繳費情況,采取與企業座談、查賬對表等方式逐筆核對。此前,浙江省有關部門已公布了具體核對情況。
娃哈哈集團提供了所屬131家企業2013年以來曾發生過的繳費項目共533項。經核,2015年有支出數據的實際繳費項目為317項,與企業提供的繳費項目相差216項。一方面是因為2015年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沒有開展如資產評估、開業公告、商標注冊等業務,也沒有相關繳費;另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及地方近年已經取消或停征部分收費項目,如工商注冊登記費、原產地證書費、海關監管手續費、征地管理費、檔案保管費等。
需要說明的是,317項收費的計算口徑和國家收費目錄清單公示的口徑有所不同。如,國家批準設立的計量檢定費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企業按照計量器具的不同,分別記錄為水表檢定費、流量計檢定費、溫度計檢定費、砝碼檢定費等64項收費。剔除這些重復計算后,2015年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的繳費項目為212項,繳費金額7412.07萬元,包括:一是政府性基金2項,全部為國家設立項目,共3456.43萬元;二是行政事業性收費26項,其中,國家設立22項,地方設立4項,共2185.25萬元;三是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排污權出讓收入)1項,為國家設立項目,共372.91萬元;四是經營服務性收費148項,共1236.30萬元;五是協會商會會費、訂刊費等其他收費35項,共161.17萬元。
從核查情況看,由于娃哈哈集團在各地所屬企業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經營行為不同,企業在各地具體繳納的收費項目不盡一致。比如,該集團及所屬企業在浙江繳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共11項,全部為國家項目;在山西繳納10項,其中8項為國家項目,2項為地方項目;在天津繳納3項,全部為國家項目。此外, 各地經營服務性收費也有一定差異。
2016年娃哈哈集團尚無全年數據,但從2016年1-9月數據看,較2015年同期在繳費項目和金額上,均有一定程度減少。
問:在核查過程中,是否發現了亂收費問題?
答:在核查過程中,雖然尚未發現亂收費問題,但貴州省財政、價格部門發現,國家于2015年1月1日取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由于地方有關執收部門收到文件的時間滯后,導致在2015年初向企業收取了一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省財政、價格部門已要求執收單位向企業辦理退付。目前,我們要求各省(區、市)再開展一次全面自查,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此類問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問:下一步在降低企業繳費負擔方面有何考慮?
答:娃哈哈集團反映的問題,說明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企業對繳費負擔的感受更加敏感。我們將繼續強化“放水養魚”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企業在清理規范收費方面的獲得感。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對涉企收費進行新一輪清理規范,將研究提出取消、停征和減免一批涉企收費項目,切實加強和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治理各類“紅頂中介”收費的具體措施,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