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環境保護部等十部門昨日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動員部署《關于全面推進河長制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出席會議并講話。
趙英民指出,全面推進河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就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出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的重要思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目標導向,體現了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責任擔當,為解決水環境問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提供了有效抓手和有力舉措。
趙英民強調,近年來我國水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但總體來看,水環境保護的問題依然突出,水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水生態破壞形勢十分嚴峻,水環境風險隱患問題突出。全國環保系統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推進河長制的決策部署上來,以貫徹落實河長制為抓手,切實落實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加大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工作力度,確保實現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趙英民要求,全國環保系統具體應做好4方面。一是充分運用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推動落實河長制。將各級河長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強化公開約談、區域環評限批等措施,切實落實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二是全面實施以控制單元為基礎的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在實踐中單元斷面與河長制的責任斷面是一致的,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在各級“河長”領導下,將基于水質改善要求的治污任務分解落實到控制單元內各責任主體,督促完成目標任務。三是對水污染物排放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深入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大力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四是改革完善流域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開展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工作,探索流域環境保護統一規劃、標準、環評、監測、執法等方面可復制和可推廣的經驗,增強流域環境監管合力,同時也為河長制的全面實施提供重要補充和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