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28日印發農業綜合開發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指引(2017-2020年),提出2017年-2020年建設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300個左右,積極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生態保育型農業發展,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標準化生產水平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指引》要求,按照完整的生態循環農業鏈條進行項目設計,項目建設原則上須包括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副資源綜合開發、標準化清潔化生產等三部分內容,同時兼顧資源利用的多樣化和廢棄物處理的不同方式。
在具體項目設計時,項目單位可根據區域和自身條件,在完整設計的項目建設內容中,圍繞關鍵環節、關鍵措施、關鍵技術,進行菜單式選擇和搭配。
就投入規模而言,《指引》明確提出,單個項目中央財政資金投入控制在1000萬元左右(地方財政資金投入比例高的省份可適當降低中央財政資金投入規模,全部財政資金投入控制在1500萬元左右)。地方財政投入比例及項目單位自籌資金比例原則上按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項目政策執行。
《指引》特別提到,通過政策和資金引導,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項目建設并負責項目運營。